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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軟基建”工程
構建生育支持的政策體系和家庭友好的制度環境,是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新期待的需要,也是新時期我國人口政策自我完善和發展的必然要求。
未來十年,我國將迎來人口負增長的重大轉折性變化,“十四五”時期將是構建應對高齡少子化的政策制度框架、加快促進人口均衡發展的“社會基礎設施”建設的戰略機遇期。
“十四五”時期,我國應積極構建以生育保險為核心的生育支持基本制度。鞏固生育保險制度在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中的支柱地位,將其發展為保障城鄉居民生育假期薪酬、育兒津貼、家庭福利的基本制度。將生育保險中的生育醫療服務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
著力減輕生育養育經濟壓力。依托生育保險制度,擴大生育津貼覆蓋范圍,規范整合獨生子女費、奶補、托補、兒童節補助、分娩補助、陪產補助等生育津貼,為生育子女家庭提供基本經濟支持。加大稅收減免力度,擴大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適用范圍,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等相關支出納入專項附加扣除,提高子女教育抵扣標準。
構建家庭友好的社會環境。依法全面落實產假政策,探索彈性休假制度,延長配偶陪產假和育兒假等假期,滿足嬰幼兒早期發展照料需求。鼓勵和支持普惠型托育服務發展,加大對家庭嬰幼兒照護的支持和指導,落實家庭育兒健康服務。在社區配備兒童活動場所、圖書角、適宜母嬰出行的設施。鼓勵家庭育兒的代際支持,探索對祖輩隔代照料的支持政策。
鞏固和增強家庭養老撫幼功能。倡導代際和諧、性別平等、責任共擔的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設。弘揚中華民族家庭美德,促進傳統家庭價值觀念與現代文明理念融合。加強對青少年婚戀觀念的引導,搭建社交平臺提供婚戀機會及咨詢等婚姻輔導,幫助適齡青年進入婚姻,增強婚姻家庭穩定性。推行女性就業保障和性別平等制度,倡導男性積極參與子女照料,緩解女性的母親角色與職業女性角色之間的矛盾。增強對家庭類型和非婚生育的包容度,關愛特殊困難家庭、留守家庭和單親家庭,提升家庭的福祉和發展能力。
(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編輯: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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