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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顯:加快構建中國特色法學體系
【專家論壇】
作者:張文顯(國家社科基金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重大研究專項“新時代中國特色法學基本理論問題研究”課題組首席專家,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學術委員會主任,浙江大學國家制度研究院院長、資深教授)
努力構建具有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的哲學社會科學,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理論工程。法學是治國理政之學,是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的重要學科,也是新時代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體系的重點工作。近年來,法學界堅持把構建中國特色法學體系作為新時代中國法學發展的總主題、總目標、總抓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致力于構建中國特色法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和話語體系,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但仍有很大提升空間,亟須我們加快推進、提高質量。今后一個時期,構建中國特色法學體系的重大歷史任務和重點工作在于:
1. 構建中國特色法學學科體系
基于中國法學發展的歷史和現實,法學學科體系建設應在以下三個方面著力。
第一,推進基礎學科和傳統學科的轉型升級。法理學、法史學等基礎學科和憲法學、刑法學、民法學等傳統學科在發展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智識資源,持續不斷地為法治建設提供智力支持,但與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實踐進程相比,仍存在理論脫離實際、概念和命題老化、研究方法陳舊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我們必須加快推動基礎學科和傳統學科立足實踐、創新方法、轉型升級,指引它們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中凝練新概念新命題新理論。尤其是法理學、憲法學、刑法學和民法學,它們在法學學科體系中體量大、內容多、影響廣,必須以研究和解決中國問題、凸顯中國特色為導向,更加注重立足國情和本土資源,對復雜現實進行深入分析、作出科學總結、提煉規律性認識,不斷豐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理論體系并將其貫穿于法學研究和教學全過程,使我國的法學基礎學科和傳統學科堅持法治的中國道路、凝聚法治的中國經驗、彰顯法治的中國精神。
第二,推進新興學科的原始創新。面對社會發展和法治實踐中產生的新問題和新需求,發展新興學科是構建新時代中國特色法學學科體系的當務之急。最近幾年發展起來的法治學、立法學、司法學、國家安全法學、黨內法規學、社會治理法學、網絡法學、數據法學、計算法學、人工智能法學、空間法學、氣候法學、極地法學等就是諸多新興學科的代表。新興學科是在實踐需求中產生的,也必然要在解決實踐問題中成長,從實際出發、從問題入手的原始創新是發展新興學科的唯一選擇。
第三,推進交叉學科加快發展。全面依法治國各領域各環節中的諸多問題,僅靠法學一個學科是難以解決的,需要哲學、政治學、倫理學、管理學、經濟學、社會學、統計學、網絡工程學、生物科學、數學等學科的共同參與,需要文理工醫等學科領域的協同攻關。加快發展法學交叉學科,關鍵是要加強交叉學科的范疇研究,以推進概念共享。概念共享是建設交叉學科的前提,也是衡量交叉學科發展水平的標尺。法經濟學、法社會學、法人類學、法政治學、法倫理學、比較法文化、法律方法論、法律與文學、法律與藝術研究等,正是在范疇研究和概念共享的沃土上蓬勃成長起來的。
2. 構建中國特色法學學術體系
法學學術體系,包括法學知識體系、理論體系以及作為知識和理論重要載體的教材體系。我國現行的法學學術體系是以我國現行法律體系為基礎、以西方國家法學體系為參照而構建的,除了法理學和法史學,憲法學、行政法學、民法學、商法學、經濟法、社會法學、環境法學、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民事訴訟法學等都對應著法律體系中相關法律部門。這一學術體系滯后于全面依法治國的偉大實踐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
從中國法學發展的規律和趨勢來看,應當致力于構建法律學、法治學、法理學三位一體的法學學術新體系。近代以來,法現象和法實踐有三個基本方面,即法律、法治、法理,相應地,法學體系有三個核心概念,即法律、法治、法理。法學理論體系則由法律理論、法治理論和法理理論組成。這三種理論的學術化就是法律學、法治學、法理學,它們統合起來構成了法學學術新體系。
以“法律”為研究對象和中心主題的“法律學”是最古老的法學形態。古羅馬的注釋法學、文藝復興時期的新注釋法學、中國古代的律學、德國的法律教義學等,都屬于法律學的范疇。法律學通常把法律看作一套規范體系,并采用邏輯實證或經驗實證的方法去注解、分析、解釋法律規范的含義及其適用范圍。從法學發展史看,法律學對于法律精確化、體系化,對于正確理解和適用法律,對于法學學術體系的形成,都發揮著歷史性作用。
以“法治”為研究對象和中心主題的“法治學”是隨著全面依法治國的偉大實踐以及法學體系的創新而逐漸形成的。改革開放以來,法治一直是我國法學研究的重點領域。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實踐展開,新興的法治理論和實踐問題大量涌現,諸如,法治與人治、法治與德治、法治與法制、民主與法治、依法治國與以法治國、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法治理念與法治文化、法治與改革,如何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如何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如何建設法治經濟、營造最優營商環境,如何統籌推進國內法治與國際法治、推動國際關系法治化,如何阻斷美國等西方國家的“長臂管轄”、維護國家制度安全和公民、法人合法權益,等等。這些重大的前沿性法治問題是法律學無法解決的,于是,以法治為研究對象和中心主題的法治學應運而生,而且一出生就成為顯學。
以“法理”為研究對象和中心主題的“法理學”是隨著法理概念的內涵更新、法理研究的廣泛開展再次崛起的。早在東漢時期,中國先賢就提出了“法理”概念,在近兩千年的流傳演變中,“法理”的意涵不斷豐富,包含著人們對法的規律性、終極性、普遍性的探究和認知,對法的目的性、合理性、正當性的判斷和共識,對法律之所以獲得尊重、值得遵守、應當服從的那些內在理據的評價和認同。法理概念承載了法律和法治文化傳統中定分止爭、懲惡揚善、光明正大的美德,積淀著法治文明的優秀成果;融通了古今中外法律和法治的原理、理論、學說、共同價值。法理是古代律學和現代法學的共享概念,始終內含于法學體系之中,以美德支撐著法律,以智慧推動著法治。在構建中國特色法學體系的新時代探索中,“法理”受到前所未有的關注,一個以“法理”為核心概念和中心主題、以良法善治為歷史使命的中國“法理學”正在崛起。
以法律學、法治學和法理學為支柱構建中國特色法學學術體系,必將在世界法學中彰顯中國法學的主體性和民族性、時代性和原創性、規律性和融通性,必將充分體現我國法學體系的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
3. 構建中國特色法學話語體系
一個國家的話語體系是以本國語言文字對由諸多概念、理論、信念和經驗所組成的思想體系的系統表達,話語體系以其自身所負載的思想力量而形成的影響力、支配力、權威力就是話語權。法學話語體系是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話語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我們占領世界話語體系高地、掌握話語主動權的能力仍顯不足,特別是在國際法治和全球治理領域,“西強我弱”的格局還沒有根本改變。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的話語體系還沒有建立起來,我國發展優勢和綜合實力還沒有轉化為話語優勢。
近代以來,我國法治領域基本上是“西學東漸”,以引進西方法治話語為主。經過40余年改革開放和學術創新,我們有條件有能力提出推進中外法治思想和法學話語的雙向交流和互鑒。但與構建學科體系和學術體系相比,構建中國特色法學話語體系的難度更大、任務更重、耗時更長。這是因為,話語的內核是思想,法學話語體系能否建成、法學話語權能否發揮作用,關鍵在于能否產生出具有感召力、影響力和說服力的法學思想體系,以及能否產生出創造這一思想體系的法學思想家群體。從這個意義上講,中國特色法學話語體系的建構,離不開法學學術研究的繁榮發展,離不開法治實踐基礎上的思想創造,離不開馬克思主義及其中國化成果,也離不開解放思想、創新理論、平等對話的學術環境。
《光明日報》( 2020年05月20日 16版)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法學 體系 法治 中國特色 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