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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樂城允許 特許新藥帶離園區
科技日報訊 (王祝華 實習生葉作林)近日,《海南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臨床急需進口藥品帶離先行區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審議通過,允許患者將僅供自用、少量的口服臨床急需進口藥品帶離先行區使用。
據悉,2018年12月,國務院賦予海南省政府對樂城先行區臨床急需進口藥品的審批權,這一特殊優惠政策,使廣大患者可以使用到歐美等發達國家已經上市,但國內尚未批準注冊進口的最新藥品。截至今年3月27日,樂城先行區已有63批64個品種臨床急需進口藥品醫療器械獲準進口,已用于285名患者,取得了良好的臨床效果。以往根據法律法規,患者使用臨床急需進口藥品仍有限制條件,必須在樂城先行區內指定的醫療機構使用,不能將藥品帶離先行區,給需要長期用藥的患者帶來了不便。
2019年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藥監局四部委聯合印發《關于支持建設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的實施方案》,明確“在患者備案承諾基礎上,有條件允許先行區醫療機構患者帶合理自用量的進口藥品離開先行區使用”。
海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賈寧表示,《暫行辦法》出臺后,患者在首次住院以后,可以把藥物帶離園區,對慢性病的患使用藥物提供了非常大的便利,尤其是需要長期服用口服藥的腫瘤患者。
海南省衛健委健康產業與對外合作局局長呂小蕾介紹,政策規定契合患者的實際的治療需求和健康的需求,降低患者的負擔和費用。此外,政策會特別關注罕見病的用藥,滿足罕見病患者用藥需求。
《暫行辦法》明確了醫療機構應根據不同患者需繼續使用臨床急需進口藥品的實際情況,制定每一位患者出院帶藥方案及應急預案,經批準后,患者可將僅供自用、少量的口服臨床急需進口藥品帶離先行區。
編輯:李澤杰
關鍵詞:患者 帶離 藥品 先行 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