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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民政協制度堅持好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協工作會議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70周年大會上明確指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為新中國誕生作了全面準備,也標志著人民政協制度正式確立。這是黨中央正式提出人民政協制度。在新時代,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和準確把握人民政協制度,把人民政協制度堅持好,推動人民政協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對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對于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具有重要意義。
深刻領會提出人民政協制度的重大意義
有利于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人民政協成立70年來,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性質定位,優化界別設置,完善組織體系,認真履行職能,在建立新中國和社會主義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歷史時期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作出重要貢獻,為人民政協制度的提出奠定了堅實基礎。進入新時代,隨著國內外形勢發生重大變化,人民政協面臨著新形勢新任務,迫切需要加強薄弱環節、改進不足之處,尤其需要從制度上加強保障。提出人民政協制度,有利于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發揮獨特優勢,推動人民政協事業永續發展。
有利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新中國70年取得的歷史性成就充分證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當代中國發展進步的根本保證。但由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確立的時間還不夠長,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還有待提高。進入新時代,隨著我國社會階層結構的深刻變化和民主政治的發展,人民政協涵蓋范圍會越來越廣泛,工作領域會越來越寬廣,履職舞臺會越來越廣闊,發揮作用越來越強大。提出人民政協制度,有利于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有利于為人類政治文明發展提供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協商民主是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設計,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也是對世界政治制度的重要貢獻。人民政協作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具有多方面的獨特優勢,有著豐碩的實踐成果,體現了鮮明的中國特色和中國氣派。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提出人民政協制度,充分展示了我們的制度自信,彰顯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有利于提高制度競爭力,為人類政治文明發展提供了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有利于豐富和發展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人民政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載體,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民政協制度的重要論述深刻回答了新時代如何認識人民政協、怎樣發展人民政協等重大問題,實現了黨的人民政協理論的新飛躍,開辟了人民政協理論的新境界。這些重要論述是習近平總書記在領導推進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偉大實踐中形成的,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是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新發展,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
準確把握人民政協制度的科學內涵
人民政協制度是在中國的社會土壤中生長起來的。人民政協的協商精神源自中華民族長期形成的天下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異等優秀政治文化。人民政協源自近代以來中國政治發展的現實進程,成立于協商建立新中國的偉大實踐,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各民族黨派、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進行的偉大創造。在社會主義革命、建設、改革的偉大實踐中,人民政協在繼承中創新,在創新中發展,不斷豐富完善,為黨和國家事業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實踐證明,人民政協制度是適合中國國情、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
人民政協制度是一項國家政治制度。人民政協從成立之初,作為統一戰線組織,代行人大職權,協商建國,就是國家的頂層制度設計。人民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國家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政治地位。人民政協制度是關于人民政協在國家政治生活中地位作用等方面規定,是國家的實體性制度,涉及國家憲法法律和執政黨的政策主張,屬于國家政治制度的范疇。因此,人民政協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人民政協制度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這項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支撐。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一項國家基本政治制度,也是我國新型政黨制度。人民政協制度與新型政黨制度相互聯系、相互補充。
人民政協制度是工作制度。從自身層面看,人民政協是一個自上而下的完備系統,它的組成和運行都需要制度來保障。因此,人民政協制度是一切與政協組織相關工作制度機制的總和。它包括黨對政協領導制度,化解矛盾、凝聚共識制度,專門協商機構制度,發揮新型政黨制度優勢的制度,強化政協委員責任擔當制度,專門委員會工作制度,人民政協理論研究制度,等等,是一個復雜的制度體系。當前,加強人民政協制度建設,重點是加強政協的工作制度建設。
推動人民政協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進入新時代,加強人民政協制度建設,主要任務就是推動人民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完善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制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完善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制度,豐富協商形式,健全協商規則。”要堅持制定協商計劃,完善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的落實機制,對明確規定需要政協協商的事項必須經協商后提交決策實施,對協商的參加范圍、討論原則、基本程序、交流方式等作出規定。只有這樣,才能推動形成黨委動議、政協協商、人大通過、政府執行的政治運行機制,促進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
建立健全凝聚共識的制度。凝聚共識是人民政協的重要職能,要在政協工作中突出凝聚共識的職能作用。要深刻把握凝聚共識的時代背景,明確凝聚共識的內容,落實凝聚共識的責任,堅持凝聚共識的原則,創新凝聚共識載體和渠道,把凝聚共識融入政協履職全過程。要就凝聚共識作出制度安排,從制度上保證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一體設計、一體落實,使人民政協成為堅持和加強黨對各項工作領導的重要陣地、用黨的創新理論團結教育引導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臺、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礎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識的重要渠道。
健全和完善人民政協工作制度。政協工作制度是人民政協制度建設的“牛鼻子”,也是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關鍵。要重點加強黨對人民政協工作全面領導的制度,嚴格執行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完善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貫徹落實的督查機制。健全發揮新型政黨制度優勢的機制,做好政協協商同政黨協商有關活動在協商議題、時間等方面的銜接工作,對各民主黨派以本黨派名義在政協發表意見、提出建議等作出機制性安排。完善政協履職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會議組織、履職活動等規則,完善黨委和政府領導同志出席政協活動的工作規范。改進政協系統聯系指導工作方式,完善重大協商議題協同調研、聯動協商等制度,發揮人民政協制度的整體效能。
形成完整的人民政協制度體系。認真梳理現有制度規定,查找薄弱環節和不足之處,制定制度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根據新時代發展要求及時修訂制度,把好的做法經驗上升為制度,增加制度供給。樹立系統整體觀念,從機制的設計到建立、發展到完善做好通盤考慮,統籌謀劃,相互銜接,有序推進,推動人民政協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作者系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北京研究基地特約研究員,中央社會主義學院統戰教研部主任、教授)
編輯:張佳琪
關鍵詞:制度 人民政協 協商 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