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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繁體字應有開放心態
今年全國政協會議上,有全國政協委員提交《關于在全國中小學進行繁體字識讀教育的提案》,日前教育部在官網就此提案公開答復。教育部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明確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以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為基本的教育教學用語用字。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學校教學應依法使用規范漢字,但在中小學經典閱讀和書法教育中,會涉及繁體字教育有關內容。
盡管在人們日常交流中出現的頻率較少,但繁體字仍然具有一定的識讀必要性。文字具有表達信息的功能,繁體字因其字形復雜,可以顯示更多信息,也能更好傳遞文字含義。人們閱讀古籍、書法寫作或與港臺地區進行交流時,識讀繁體字也會帶來諸多便利。而從漢字發展規律和教育體系兩方面而言,如果將識讀繁體字納入到中小學教育范疇,未必是一種好的保護繁體字的方法。
首先,漢字有其自身發展規律,傳承和保護繁體字的前提就是要尊重這些規律。簡體字較于繁體字而言,認知、書寫更為方便,從繁體字到簡體字是歷史選擇的結果。而且,繁體字和簡體字同屬于漢字系統,共同服務于人們的交流需要,二者本來不是一種對立的關系,刻意偏袒任何一方,都可能會帶來人們交流不適。我們應當尋求整個符號系統的優化,字和字繁簡相宜,而不是重繁輕簡或重簡輕繁。
其次,現行的中小學教育以通識教育為主,繁體字并不適合納入到這一范疇中來。一則,簡單繁體字的識讀,早已納入到現有的課程當中。二則,更為全面的繁體字識讀教育更適用于有專業需要的人學習,在多數人基本能夠認讀繁體字的前提下,系統學習繁體字的門檻不高,掌握它不是難事。如果將繁體字納入通識教育,勢必要增加對識讀繁體字的考核,加重學生課業負擔,也不利于培養學生對繁體字的興趣。
實際上,保護繁體字有很多更為簡單易得的方式,比如組織興趣小組、開展繁體字有關的文娛活動等。只要繁體字在人們觸手可及的范圍內,就一定能吸引一些人的注意和興趣,這比傳統課堂教育的方式成本更低、收效更好。在尊重漢字發展規律的前提下,保護繁體字有多種方式和開放心態,不必執著于一定要將其納入中小學教育體系。
編輯:楊嵐
關鍵詞:繁體字 教育 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