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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車有房也能發起籌款并提現 水滴籌是公益還是生意?
水滴籌“掃樓式”推廣背后:
借社交積累流量 信息未完全核驗已籌款
德云社相聲演員眾籌事件后,水滴籌再陷輿論漩渦。
11月30日,水滴籌因一則《臥底實拍醫院掃樓式籌款,審核漏洞多》的報道在網絡上引發廣泛關注。該報道稱,水滴籌大量招募籌款顧問,這些顧問以“志愿者”的身份在醫院“掃樓”,若患者有意向發起籌款,志愿者們就開始幫患者撰寫求助人的故事,但經濟狀況和診療費用缺口均由籌款顧問口頭詢問;而籌款金額更是志愿者和患者家屬之間“商量”著確定;并且,志愿者宣稱在籌到錢之后,公司不會調查籌款去向。
相關消息一出,不少網友紛紛表示“這就是我越來越少捐款的原因”、“不要讓別人的善良被過度消費”、“消費善良,以后會導致真正需要幫助的人籌不到錢”等。對于這一報道,12月2日,水滴籌回應新京報記者稱,初步調查顯示,線下人員違反服務規范的類似現象確有不同程度存在,同時表示報道中提及的“提成”實為公司自有資金支付給線下服務團隊的酬勞,并非來自用戶籌款。
此前,水滴籌在官方微博上發布了關于“線下籌款顧問”相關報道的說明,回應稱,自即刻起,線下服務團隊全面暫停服務,整頓徹查類似違規行為。針對報道中提到的財產信息審核、目標金額設置、款項使用監督等問題,水滴籌稱,公司皆建立了相應的審核機制,確保財產等信息的充分公示并聯合第三方機構驗證,同時持續跟進款項的使用情況。
記者12月2日調查發現,不少已經進入籌款環節的水滴籌籌款項目仍顯示患者診斷證明正在驗證中、患者身份證件及患者合照正在驗證中等字樣。 新京報記者 潘亦純
“掃樓式”推廣背后
通過社交場景積累流量
與國內60多家知名保險公司建立了深度合作關系,推出了80余款高性價比保險產品;水滴籌稱,將舍棄原來以服務患者人數為主的績效管理方式
據悉,水滴籌成立于2016年7月,是一個個人大病求助平臺,當個人發生疾病,家庭卻無力救助時,便可在該平臺發布信息,尋求愛心人士的幫助。根據水滴籌方面提供的數據,截至2019年9月,已累計籌款達235億元,近2.8億人參與救助。
水滴籌這樣的平臺的確幫助了一些有實際困難的家庭,解決看病資金問題,但近年來,籌款人審核不嚴格、籌款去向監管不到位等質疑的聲音時有出現,也讓水滴籌屢陷輿論漩渦。而掃樓式推廣更讓很多人質疑,其在為其保險業務導流。
記者發現,求助人在水滴籌上進行籌款并不需要支付費用,不只如此,水滴籌還全額補助第三方身份校驗費用、服務費用及審核費用。
有業內人士認為,水滴公司首先是一個創業公司,需要盈利,公益行為也需要商業力量的支撐,必須尋求其他盈利途徑,才能保證水滴籌健康持續地運營下去。
水滴籌方面表示,水滴籌的使命在于通過社交場景積累流量,也是水滴公司社會價值最直觀的體現。水滴公司也通過水滴籌搭建了一個健康保險保障的場景,通過大病籌款場景激發用戶健康保障意識的覺醒。
據悉,水滴籌所在的水滴公司旗下共有籌款、互助、保險三大業務主線,水滴保險持有保險經紀牌照,于2017年5月份正式上線,其官網顯示,截至2019年6月,平臺已與國內60多家知名保險公司建立了深度合作關系,推出了80余款高性價比保險產品。
但京師上海國際總部金融與房地產律師陳雷博也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營利組織做公益也要明確區分公益和營利的界限,通過公益來宣傳保險從原則上來說沒有太大問題,但是公益本身的開支詳情應該是公開的,而如果該營利組織通過做公益來盈利,肯定是不合適的。
“在公益實踐過程中,給參與人員發一些小補貼,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發很高的工資、提成的話,那就完全違背公益目的了,也過度消費了捐贈者。在國外,公益的審核是很嚴格的,一些公益信托都會由律師事務所、審計機構去監督其資金用途,一旦出現問題,也會有相應的處罰措施。”陳雷博進一步表示。
對于輿論的質疑,水滴籌也在12月2日發布了績效管理方式的調整方案:舍棄原有以服務患者人數為主的績效管理方式,調整為以項目最終過審的合格通過率為依據,考核圍繞籌款全過程,側重項目真實合規和服務質量維度。
亂象
籌款人信息并未完全經過核驗即已開始籌款
新京報記者還注意到,不少有車有房的人士也在水滴籌上發起了籌款,并順利提現
水滴籌方面表示,除線下團隊的服務外,平臺采取覆蓋籌款發起、傳播、提現等環節的全流程動態審核,借助社交網絡傳播驗證、第三方數據驗證、大數據、輿情監控等技術和手段對籌款項目進行層層驗證。而記者發現,有不少信息并未完全經過核驗的籌款項目,卻已開始進行籌款,例如一筆籌款金額為20萬元的水滴籌項目,該求助人宣稱被確診為慢性腎功能不全并癱瘓等,已花費很多錢,萬般無奈之下只能通過水滴籌發起籌款,截至目前,該筆籌款已經籌到1萬6千多元,但在了解更多審核信息一欄,卻顯示患者身份證與患者合照正在驗證中、患者診斷證明正在驗證中、收款人與患者關系證明正在驗證中、收款人銀行卡信息正在驗證中。
在水滴籌上,這類信息并未完全驗證,就開始發起捐款的項目并不少見。
另一起籌款項目也有類似的情況,該求助人稱其兒子被確診為白血病,且極有可能需要長期治療,因此通過水滴籌發起了愛心求助,目標籌款額為50萬元。在證明材料中,顯示身份證明審核通過,診斷證明資料也審核通過,但收款方信息仍顯示驗證中,此外,在增信補充信息中則顯示,房產價值為1.2萬元,而汽車價值為120萬元,按照常識而言,這兩項信息應屬于筆誤,但該筆籌款項目目前仍籌集了超9萬元。
對此,水滴籌對記者表示,將對此核實,不過至截稿未有進一步回應。
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建平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像水滴籌這樣的平臺,有比較強的公益屬性,其對求助人的信息,是有審核義務的,但這種審核義務是形式的審核義務,也就是說,平臺至少要對求助人所發出的求助信息例如單據、病歷的真實性進行審核。但目前出現了這些情況,平臺自身應該自查,對于一些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信息進行刪除整改。
此外,新京報記者還注意到,不少有車有房的人士也在水滴籌上發起了籌款,并順利提現。新京報記者在水滴籌平臺發現,一位有車(價值8萬元,稱已折舊賣不出價)、有房(價值約200萬元,稱還有100多萬貸款未還)且家庭年收入超20萬元的求助者在未變賣房、車的情況下,獲捐了約43萬元。
新京報記者以此案例隨機采訪了多名愛心人士發現,大多被采訪對象都無法接受這樣的捐贈項目。廣州的小李也認為“有車有房還出來要捐款,這不是和沒車沒房、真困難家庭搶籌款么?我覺得生病要籌款,至少也得賣車賣房后,實在不夠再說,畢竟愛心人士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
違法成本低
籌款人詐捐僅被判返還籌款及支付利息
律師陳雷博稱,如果一些本身就不符合捐助條件的人發起捐助,籌了很多錢,我覺得如果這個人本身有侵占目的,那么可以告其侵占罪或者詐騙罪,進行適當處罰
以全國首例因網絡個人大病求助引發的糾紛為例,該案件于11月初在北京朝陽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籌款人莫某在隱瞞名下財產和其他社會救助的情況下,在水滴籌平臺發起籌款,并違反約定用途將籌集款項挪作他用,構成違約,但最終法院一審只判令莫某全額返還籌款153136元并支付相應利息。
水滴籌籌款頁面“發起人承諾”這一欄稱:“發起人已承諾所提交的文字與圖片資料完全真實,無任何虛構事實及隱瞞真相的情況,如有不實,發起人愿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北京律師協會保險專業委員會委員、保險專業律師李濱對新京報記者表示,水滴籌籌款頁面的發起人承諾稱,如有不實,發起人愿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但實際上,這個責任目前來看也就是返還捐助款,而沒有其他的責任規定。其實上述案件已經是明顯的騙捐,已經具有詐騙犯罪的特征。但實務中由于該患者家屬經濟上也比較困難,有關案件定性的解釋尚未有明確規定,所以尚未見到有追究刑事責任的判例出現。
記者咨詢律師了解到,一般而言,公益組織屬于民政局來分管。但在今年5月份發生德云社相聲演員眾籌事件時,民政部公開回應稱,個人求助不屬于慈善募捐,不在民政部法定監管職責范圍內,但由于(事件)影響到慈善領域秩序規范,下一步,民政部將引導平臺修訂自律公約,針對群眾關切持續完善自律機制,也將動員其他平臺加入自律。
據悉,2018年10月,愛心籌、輕松籌、水滴籌3家平臺已聯合簽署發布“個人大病求助互聯網服務平臺自律倡議書及自律公約”,健全事前審查、提款公示、在線舉報等功能,建立求助人“黑名單”,強化信用約束,提升公開透明。
新京報記者 潘亦純
編輯:張佳琪
關鍵詞:水滴 籌款 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