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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個藥品被納入醫保目錄擬談判準入范圍
新華社北京8月21日電(記者 張泉)《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常規準入部分的藥品名單20日掛網發布。與此同時,通過專家評審和投票遴選,初步確定128個藥品納入擬談判準入范圍,談判成功的將被納入目錄。
納入擬談判準入范圍的128個藥品包括109個西藥和19個中成藥,治療領域主要涉及癌癥、罕見病等重大疾病、丙肝、乙肝以及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等。許多產品都是近幾年國家藥監局批準的新藥,也包括國內重大創新藥品。
根據《2019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調入分為常規準入和談判準入兩種方式,在滿足有效性、安全性等前提下,價格(費用)與藥品目錄內現有品種相當或較低的,可以通過常規方式納入目錄;價格較高或對醫保基金影響較大的專利獨家藥品應當通過談判方式準入。
2017年和2018年,醫保部門通過談判方式在醫保藥品目錄中分別納入了36個和17個藥品,包括了利拉魯肽、曲妥珠單抗、來那度胺、奧西替尼等,對于提高參保人員用藥保障水平、保證基金平穩運行發揮了重要作用。
國家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司司長熊先軍表示,下一步,將按程序征求擬談判藥品企業意愿,組織企業按要求提供材料,由測算專家進行藥物經濟學和基金承受能力評估,確定談判底線,由談判專家與企業談判,形成雙方認可的全國統一的支付標準后,按程序納入目錄范圍,以確保基金安全。
對于2017年談判準入的、協議將于2019年底到期且目前尚無仿制藥上市的31個藥品的續約談判,將與128個擬談判藥品的準入談判同步進行。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談判 藥品 準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