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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法院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和訴訟服務中心
新華社北京8月1日電(記者 羅沙)最高人民法院1日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 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的意見》,提出全面建設集約高效、多元解紛、便民利民、智慧精準、開放互動、交融共享的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實現一站式多元解紛、一站式訴訟服務,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2020年底完成“兩個一站式”
根據這份意見,到2020年底,全國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基本健全,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全面建成。普遍開通網上立案功能,全面推行跨域立案服務。中、基層法院建立由多數法官辦理少數疑難復雜案件,少數法官解決多數簡單案件的工作格局。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錢曉晨說,訴訟服務是司法文明的窗口。2014年以來,各級法院推動訴訟服務從最初服務窗口到“三位一體”訴訟服務中心,再到當前集立案、服務、裁判于一體的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實現了革命性、跨越式、深層次發展。95%的法院建成訴訟服務大廳,83%的法院開通訴訟服務網,78%的法院開通12368訴訟服務熱線,75%的法院建立訴調對接平臺。
對于在線調解平臺和立體化訴訟服務渠道建設,這份意見明確提出全面開展在線調解工作,為當事人提供在線咨詢評估、調解、確認、分流、速裁快審等一站式解紛服務。打造“廳網線巡”為一體的訴訟服務中心,通過訴訟服務大廳、訴訟服務網、移動終端、12368訴訟服務熱線、巡回辦理等多種渠道,為當事人提供一站通辦、一網通辦、一號通辦、一次通辦的訴訟服務。
在訴訟服務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方面,意見要求以“一次辦好”為目標,全面梳理服務項目清單,逐項制定標準化工作規程和一次性辦理服務指南,并向社會公開,規范服務流程,提升服務質量。
意見還提出拓展全方位訴訟服務功能,為當事人提供訴訟指引類、便民服務類、訴訟輔助類、糾紛解決類、提高效率類、審判事務類等訴訟服務。
提供方便快捷、低成本解紛方式
“我們建設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就是要滿足人民群眾需求,提供方便、快捷、低成本、能解決問題的解紛方式。”錢曉晨說。
意見明確提出,切實發揮人民法院在訴源治理中的參與、推動、規范和保障作用,推動工作向糾紛源頭防控延伸。加強對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的支持、指導和規范。
“普遍建立訴訟服務站、法官聯絡點,加強巡回服務、上門服務,為轄區內基層自治組織解決糾紛提供培訓指導,從源頭上減少矛盾糾紛。”意見同時提出,完善訴前多元解紛聯動銜接機制,促進建立調解前置機制,發揮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律師調解、行業調解、專業調解、商會調解等訴前解紛作用。
意見對于建設類型化專業化調解平臺和完善訴調一體對接機制提出了一系列舉措:
——根據地區糾紛類型和特點,在訴訟服務中心按需建立婚姻家庭、道路交通、物業糾紛等專業化調解工作室。
——建立由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及調解員組成的調解速裁團隊,做到能調則調,當判則判。
——對起訴到法院的糾紛,釋明各類解紛方式優勢特點,提供智能化風險評估服務,宣傳訴訟費減免政策,按照自愿、合法原則,引導鼓勵當事人選擇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
——明確訴前調解時限,規范調解不成后的立案和繁簡分流程序。
……
意見還要求,普遍開展一審案件繁簡分流工作,探索二審案件的繁簡分流。在訴訟服務中心配備速裁法官或團隊,綜合運用督促程序、司法確認程序、小額訴訟程序、簡易程序、普通程序等,從簡從快審理簡單案件。
“當場立、自助立、網上立、就近立”
“調解是自愿的,我們引導當事人接受訴前爭議解決方式同樣也是自愿的,需要經過當事人的同意。”錢曉晨說。
在登記立案方面,意見明確提出深化案件“當場立、自助立、網上立、就近立”改革。嚴格落實立案登記制改革要求,對符合受理條件的起訴原則上當場立案。建立立案材料公示清單,按照案由分別公示立案需要的全部材料,推動“一次辦結”。
意見提出,普遍推行自助立案服務,安排專人輔導,建立快速辦理通道,減少當事人排隊等候時間。全面實行網上立案,做到凡是能網上立案的案件,應上盡上。對當事人選擇網上立案的,除確有必要現場提交材料外,一律網上辦理。對當事人選擇現場提交立案申請的,不得強制網上立案。
意見同時提出,普遍推行跨域立案服務,設立專門窗口,建立就近受理申請、管轄權屬不變、數據網上流轉的聯動辦理機制,實現就近能立、多點可立、少跑快立。
“我們把訴裁對接、繁簡分流的體系梳理出來,給當事人一個快捷調處的方法,讓他能夠快速實現自己的合法權益。”錢曉晨說,“這就是我們希望看到的公平正義,絕不是法院把案件拒之門外。”
意見同時提出,打造通辦訴訟全程業務的“智慧訴訟服務”新模式,擴展網上服務功能,全面應用中國移動微法院,打通當事人身份認證通道,提供網上引導、立案、交退費、查詢、咨詢、閱卷、保全、庭審、申訴等一站式服務。
編輯:張佳琪
關鍵詞:訴訟 服務 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