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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文化供給:從"送"到"種",從"挖"到"傳"
農村文化供給:從“送”到“種”,從“挖”到“傳”
本報記者;包松婭
23日,全國政協“加強農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建設”專題協商會上,全國政協委員、國家民族畫院院長王林旭談起了自己的一段經歷:一次在赫哲族調研,他發現了當地一種非常悠久的特有民族藝術形式——魚皮畫,不僅赫哲族群眾熟悉喜愛,還非常有藝術價值。
“農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建設,原來是送文化,現在我們要‘種文化’,因為廣大鄉村土地上本身就孕育著非常有感染力的文化藝術形式,這些從土地上生長出來的原汁原味的文化產品,正是地方老百姓所喜聞樂見的。”王林旭說,我們要做的就是幫助地方群眾增強這種文化記憶,鼓勵傳承創新。
多年參加農村文化服務和文化扶貧活動,出身農村的王林旭對農村文化有著敏銳的觀察力。在他多年的幫助下,當地政府開始重視并推動當地魚皮畫產業發展。近幾年,魚皮畫市場價值翻了10倍,地方群眾弘揚傳承創新文化的積極性更加高漲。
毋庸置疑,王林旭所參與的是一個成功案例。但在調研中,委員們發現農村公共文化服務建設的一大難題恰是“供需錯位”,即當前供給的文化產品往往不是農民想要的,把手段當成了目的。
那到底什么樣的農村文化,才能讓農民發自內心的歡迎?
曾參加全國政協“加強農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建設”專題調研組調研的全國政協委員、天津市河東區副區長丁梅特別留意到這個問題,她的感受和王林旭是一樣的,“在中華民族發展歷程中,農村地區積累了很多寶貴的文化傳統和文化資源,擁有眾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民間文學、民間音樂、民間舞蹈和家風故事等,這些生于斯長于斯的文化,才最符合老百姓的胃口。”丁梅認為,要加大對地方特色文化資源的保護和挖掘力度,引入專業力量對傳統劇目和藝術形式進行打磨提升,讓這些充滿泥土氣息的鄉土文化成為農村文化服務供給的源頭活水。
心有感慨,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殘疾人藝術團團長邰麗華通過手語表達心聲:去年冬天她去河北南皮縣車官屯小學進行交流演出,欣賞了同學們表演的國際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南皮落子”,被有著濃郁地方特色的民間歌舞深深吸引。邰麗華認為,對農村優秀文化的挖掘傳承,是一場“接力賽”。
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五福小鎮文化服務管理站副站長易奎香,來自基層熟悉基層,但對這場“接力賽”的現狀并不樂觀:“我們當地一個叫底西的苗族村寨,自古流傳著優美的口弦琴,而目前只有3個老人會吹奏,現在鄉村非遺傳承人年齡老化、斷層嚴重,培養非遺文化傳承人迫在眉睫。”
在協商會現場,全國政協專題調研組成員談到湖北省松滋市土家族鄉卸甲坪大山中一位80多歲的傳承人,印象依舊深刻。
這位頗具盛名的山歌傳承人土家族歌王寧遠俊,60多年來,憑借一把二胡、一支筆、一個筆記本,跋山涉水,徒步兩萬多里,走遍湘鄂周邊幾百個村鎮,搜集、整理、記錄、傳唱當地古老山歌,迄今為止已經收集整理了一萬多首,成為群眾心中文化傳承傳播的使者。
年事已高的寧遠俊內心焦灼,他把自己的女兒叫回來繼承他的公益事業,還每周一、三走進當地的明德小學,每周二、四走進中學,義務為中小學生普及“雙镲鑼鼓”“蓮香”“舞獅舞龍”“山歌”等民族文化遺產。目前,已有一百多名學生學會了“雙镲鑼鼓”等技藝。
“為了傳承這些文化遺產,我在鄉里和村里曾經辦了80多個培訓班,但這些年輕人不久就離開了家鄉進城務工,根本留不住。”寧遠俊說,山歌沒有人唱,鑼鼓沒有人敲,這些文化就會消失,所以我愿意走進學校,在孩子們心里種下一粒“種子”。
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母體和根基在農村。“農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務不僅要重視‘送文化’、‘種文化’,還要下功夫深入挖掘中華傳統文化的瑰寶,融入社會主義文化新內涵,生生不息,一代一代持續傳下去,農村公共文化才能找到自己的特色。”全國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王儒林如此解讀農村文化供給。
編輯:曾珂
關鍵詞:農村文化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