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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調整社保繳費基數標準
新華社烏魯木齊6月17日電(記者孫少雄、阿依努爾)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日前發布通知,新疆2019年在崗職工(含私營企業)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由2018年的5032元上調至5392元,新標準將追溯至今年1月起執行,前幾個月的繳費需補繳差額。
據了解,新疆在崗職工繳費基數按照職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2018年全區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64705元(5392元/月),工資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本年度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按照統一口徑確定繳費基數5392元;低于自治區月平均工資60%的,按3235元確定繳費基數,高于自治區月平均工資300%的,按16176元確定繳費基數;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以在自治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至300%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進行繳費。
需要注意的是,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不受此繳費基數調整的影響,仍按原標準按年度繳費,各類參保企業須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做好社保繳費基數核定工作和1至5月欠繳的養老保險費補繳。
編輯:曾珂
關鍵詞:新疆調整社保繳費基數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