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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加快生態文明建設立法步伐,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修改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等,完善嚴格保護生態環境的法律制度。土壤污染防治法為推進凈土保衛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與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一起,構建起“三位一體”、立體管控的生態環保法治網。
常委會把維護國家安全放在立法工作的重要位置,制定英雄烈士保護法,修改反恐怖主義法、國家情報法,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立法。英雄烈士保護法的制定和實施,促進了英雄烈士事跡和愛國主義精神的傳承弘揚,有力抵制了歷史虛無主義,為打擊各類歪曲、丑化、褻瀆、詆毀英雄烈士的行為,維護國家安全特別是意識形態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在社會各界產生積極反響。一部英烈保護法,公理正義得伸張!
四、 依法履行人大監督職責,更好助力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攻堅任務
堅持依照法定職責、限于法定范圍、遵守法定程序開展監督工作,在做好經常性法定監督的同時,突出了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助力三大攻堅戰、司法民生領域熱點問題、預算和國有資產監督等重點。一年來,聽取審議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24個,檢查6部法律實施情況,進行3次專題詢問,開展5項專題調研,努力做到既確保憲法法律有效實施,又確實幫助“一府一委兩院”改進工作。
常委會聽取審議了計劃、預算、決算、審計、環保等工作報告,聽取審議了科技、農業、教育、醫療衛生、海洋經濟、華僑權益等專項工作報告。黨中央出臺《關于建立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意見》和《關于人大預算審查監督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導意見》,賦予了人大監督新職責。常委會貫徹文件精神,開展專題調研,首次審議國務院關于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年度綜合報告和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的專項報告,為管好用好國有資產加上一道“安全門”。現在,全國31個省級人大常委會均已建立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制度。確定有專業背景的153名全國人大代表參加預算審查,發揮預算聯網監督系統在預算全過程監管中的作用,推動預算審查監督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
常委會對大氣污染防治法、海洋環境保護法、傳染病防治法、防震減災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統計法等6部法律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既發現工作中的問題,又查找法律、法規自身缺陷和不足,保證法律的正確實施。常委會專門加開一次會議,聽取審議大氣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作出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依法推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議,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涉及22家企業的38個問題點名曝光,助力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深入推進。全國31個省級人大常委會都完成了大氣污染防治法規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各地各部門全面清理生態環保方面的規范性文件,地方人大常委會修改514件、廢止83件地方性法規。在海洋環境保護法執法檢查中,重點監督11個沿海省份的入海排污口設置和管理、陸源污染防治等突出問題。用法律的武器治理環境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衛碧海藍天,受到了社會的肯定和支持。
常委會還開展了關于“七五”普法、民族教育、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地方政府債務等方面的專題調研,推動解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
常委會結合審議大氣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人民法院解決“執行難”工作情況的報告、人民檢察院加強對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法律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財政醫療衛生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的報告,組織開展了3次專題詢問。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同志就相關領域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現場回答常委會組成人員、全國人大代表的詢問。對“兩高”工作的專題詢問,這在開展專題詢問以來是第一次。
五、 拓展聯系代表的渠道,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
加強常委會與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與人民群眾的聯系,了解人民所思所盼所愿,才能把為人民用權、為人民履職、為人民服務落到實處。
規范直接聯系代表的制度,常委會組成人員直接聯系440名代表,形成了連接民意、聽取意見的“直通車”。常委會會議期間,召開了4次列席代表座談會,186名全國人大代表參加會議,提出的意見建議都由有關部門認真研究落實。擴大代表對常委會和專門委員會工作的參與,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參加執法檢查和調研活動。委員長會議組成人員的調研活動,原則上邀請人大代表參加。組織1850名代表參加專題調研、開展集中視察,組織港澳臺代表赴廣東、重慶、浙江、陜西、海南、青海視察調研,推動代表更多地深入基層、了解實際、聯系群眾。按照便于組織和開展活動的原則,本屆全國人大代表分為272個小組,開展了豐富的履職活動。
堅持把代表議案、建議作為確定立法監督項目、起草法律草案、推動改進工作的重要依據。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交付有關專門委員會審議的325件代表議案已全部審議完畢。其中,19件議案涉及的9個立法項目已經常委會審議通過,22件議案涉及的4個立法項目已提請審議,143件議案涉及的60個立法項目已列入立法規劃或年度立法計劃。健全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機制,代表提出的7139件建議、批評和意見全部辦理完畢,所提問題得到解決或正在解決的占76%。確定的20項重點督辦事項共涉及192件具體建議,交由36家承辦單位重點辦理,有關專門委員會加強督辦,有力推動了相關工作。
全國人大代表作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組成人員,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常委會高度重視代表履職能力和作風建設,支持原選舉單位依法加強代表履職監督,推進代表履職檔案建設,提升代表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的能力。
六、 服務國家外交大局,做好人大對外交往工作
人大對外交往是國家總體外交的組成部分。一年來,共派出71個團組660人次,訪問46個國家;接待58個團組730人次,來自34個國家和2個多邊議會組織。通過立法機構間的交流合作,有效服務國家戰略、維護國家利益。
認真貫徹黨中央外交方針,鞏固和深化與主要國家議會交往,保持同俄羅斯、美國、法國、日本等國議會和歐洲議會的交往,舉辦中國全國人大同俄羅斯議會合作委員會第4次會議。加強同周邊國家、非洲國家議會的交往,舉辦面向發展中國家的議員研討班,增進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議會友好合作。積極參加多邊議會組織會議,務實引導上海合作組織議長會晤、金磚國家議會論壇等新興多邊機制發展,在各國議會聯盟、二十國集團議長會議中發揮建設性作用,中方提出的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共建“一帶一路”、維護多邊主義等主張得到普遍認同。對個別國家議會涉我消極議案、錯誤言行,闡明原則立場,發出人大聲音。
在對外交往中,積極推動落實習近平主席和外國領導人達成的重要共識,為國家之間的合作交流提供法律支撐。堅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宣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優勢和特點,增進國際社會對中國發展道路、發展模式、治國理念的理解和認同。
七、 全面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不斷提升依法履職能力和水平
常委會加強了政治建設和思想建設,重點是進一步加深對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認識和把握。同時,還抓了制度建設、能力建設、作風建設,履職意識和履職能力顯著增強。
以落實議事規則為重點加強制度建設。嚴格遵守常委會會議召開的法定程序,根據會議需要邀請列席人員,合理安排分組審議和聯組審議,每一次常委會會議都圓滿完成了既定議程。規范議案提出和審議的工作制度,明確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主導作用的具體內容。嚴格落實常委會會議聽取審議工作報告制度。完善執法檢查選題、組織、報告、審議、整改、反饋“全鏈條”工作流程。推進專題詢問主體、形式、內容、程序、答復的規范化、制度化,增強后續監督工作的實效性。
加強能力建設,增強學習本領,注重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理論與實踐知識水平的全面提升。不斷增強貫徹民主集中制的自覺性,既保障常委會組成人員的民主權利,又引導大家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切實維護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長遠利益、整體利益。
加強作風建設,全面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把調查研究作為履職基本功,常委會、專門委員會開展260多次調查研究,推動人大工作更好體現實踐發展和人民要求。認真對待人民來訪來信,提高信訪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水平。下大力氣改進會風,嚴肅會議紀律,嚴格請假制度,常委會會議出席率保持在98%以上。改進人大新聞輿論工作,突出宣傳貫徹實施憲法和改革開放40年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發展歷程。
加強專門委員會工作和建設,召開專門委員會負責同志會議。專門委員會盡職盡責,發揮自身特點和優勢,在立法、監督、代表、對外交往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加強常委會各工作機構建設,充分發揮其服務、協調、保障作用。
加強與地方人大的聯系,密切工作協同,增強人大工作整體實效,共同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