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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將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
人民政協網(記者 徐艷紅)1月4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司法部副部長劉振宇介紹了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的相關情況。
國新辦新聞發布會現場
劉振宇介紹,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有關要求的重要舉措。中央深改組確定2016年先開展試點工作,并列入當年重點改革任務。2017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試點方案》)。經過一年的試點工作,32個試點地方和部門順利完成了試點任務,初步形成了一套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試點工作結束后,司法部及時總結經驗,在此基礎上啟動了《指導意見》稿的起草工作。2018年11月14日,《指導意見》經習近平總書記主持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國務院辦公廳12月5日正式印發。
《指導意見》指出,聚焦行政執法的源頭、過程、結果等關鍵環節,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對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具有基礎性、整體性、突破性作用,對保障群眾利益和維護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意義。要著力推進行政執法透明、規范、合法、公正,健全執法制度、完善執法程序、創新執法方式、加強執法監督,全面提高執法效能,推動形成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系和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
《指導意見》強調,要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按照“誰執法誰公示”的原則,明確公示內容的采集、傳遞、審核、發布職責,規范信息公示內容的標準、格式,及時通過政府網站及政務新媒體、辦事大廳公示欄、服務窗口等平臺向社會公開行政執法基本信息、結果信息。要全面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通過文字、音像等記錄形式,對行政執法的啟動、調查取證、審核決定、送達執行等全部過程進行記錄,并全面系統歸檔保存,做到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對查封扣押財產、強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財產權益的現場執法活動和執法辦案場所,要推行全程音像記錄。要全面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行政執法機關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要嚴格進行法制審核,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
《指導意見》明確,要全面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加快推進執法信息互聯互通共享,有效整合執法數據資源,為行政執法更規范、群眾辦事更便捷、政府治理更高效、營商環境更優化奠定基礎。
《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行政執法工作的領導,做好“三項制度”組織實施工作,抓緊制定實施方案,定期聽取有關工作情況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對工作開展落實不力的要及時督促整改,對工作中出現問題造成不良后果的單位及人員要通報批評,依紀依法問責。司法部要加強對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的指導協調,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和跟蹤評估。
編輯:曾珂
關鍵詞:我國將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