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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數百農民辦社保被騙巨額保費 涉案社保局科長潛逃
辦保:通過熟人交錢,“人情費”少則幾千多則一兩萬
距長春市區約70公里的九臺曾是一個縣級市,2014年“撤市”成為長春一個區。今年51歲的李艷豐來自農村,在九臺當保姆。
“買了兩份農保,還是借的錢。”李艷豐告訴澎湃新聞,2015年7月,她的親戚夏曉青建議她辦農保。夏曉青在區物價局上班,李艷豐從他口中得知,交3萬元買農保,到了“退休”年齡每月可領四五百元,一直到去世,而且有10年的“保底”期——領養老金不足10年去世的,其家人可以繼承領滿10年。
李艷豐是個右腳裝假肢的殘疾人,丈夫開三輪出租車,唯一的女兒嫁到了外地。她覺得是應該為自己和丈夫的老年生活“買個保障”。于是她拿出所有的積蓄,再向親友借了2萬元,湊夠了6萬元。2015年7月底,她和丈夫在夏曉青的帶領下,到長春市社保局九臺分局農險科交錢,進行了登記。一個月后,夏曉青打電話通知李艷豐夫婦去社保局領回了“紅本本”和收據。
李艷豐的“紅本本”的封面顯示為“吉林省農村勞動者社會保險手冊”,冊子內的登記時間顯示為1995年,上面蓋有一個紅色印章和一個鋼印,紅印章為“九臺市社會保險局城鄉個體養老保險專用章”,鋼印顯示為“九臺市社會保險局”。
李艷豐出示的收據為“九臺市社會保險局社會養老保險交費收據”,上面蓋有“九臺市社會保險局現金收訖”的紅印。李艷豐是2015年交的錢,可收據顯示交款日期為1995年;李艷豐為自己那份“農保”交了3萬元,收據上卻只開了1.8萬元。
李艷豐記得自己曾向夏曉青詢問,“他說辦事的人要有人情費。”
李艷豐2022年才到“退休”年齡,她丈夫林柏樹則比她早享受“農保”養老金。2015年12月,過了60周歲的林柏樹到九臺社保分局辦了“退休”手續,他將“紅本本”和交費收據交上去,辦了一個銀行存折,存折上按季度打入“養老金”,每月數額為438.24元。
“只領了半年就沒有了。”李艷豐說,全家的積蓄打了水漂,丈夫整天唉聲嘆氣,今年8月29日因心臟病去世。
南山街道上臺村的梁秀英幫姐姐梁秀云辦保,她通過“妹夫的妹妹”——在社保局農險科上班的王曉輝,交了4.5萬元,領了“紅本本”和一張3萬元的收據。梁秀云2016年3月開始領“養老金”,可只領了3個月就停發了。
土門嶺鎮的村民常振和,則是通過朋友直接找到九臺社保分局農險科科長杜暾,交了3萬元。他從2015年9月開始領“養老金”,領了10個月后存折里再也沒有錢轉入。
像常振和、梁秀云、李艷豐這樣的“辦保”農民,在當地數以百計。兩年多來,“參保人”王文才、常振和等人統計了部分有身份證號碼、交費數額和領取養老保險款的銀行賬號等具體信息的人員名單,每人交費的數額不一定相同,交兩三萬元的居多。他們計算,這些人的交費總計1052.16萬元。
王文才說,名單上的交費數額是根據收據統計,而事實上每人都還交納了“人情費”,“少的三五千元,多的一兩萬元。”
長春市社保局九臺分局。
案發:農險科科長潛逃國外,局長等7人被判刑
許多“辦保”并已經開始領取“養老金”的農民,2016年9月后再也沒有享受“待遇”。
長春市社保局九臺分局后來出具《關于杜暾案件發現情況的說明》稱,2016年8月23日、24日,該局發現“老農保”待遇發放人數、金額異常,便暫停“老農保”資金發放,“經排查發現,農險科科長杜暾涉嫌將未參保人員混入老農保待遇發放。”
“老農保”資金出現“異常”前的8月22日,杜暾開始休年假。上述情況說明稱,杜暾以送孩子上學為由,未履行機關干部出國審批程序,持因私護照出國到加拿大,后經公安機關查證,其出國離境時間為8月25日。8月28日,九臺社保分局將排查情況向區政府匯報。8月29日,該局正式向公安機關報案。
2016年12月,杜暾的好友夏曉青以及夏的連襟王江龍,均涉嫌詐騙被刑拘。此后,與夏曉青熟識的尹淑琴被取保候審。2017年2月,王曉輝涉嫌詐騙被刑拘,警方還帶走了與其熟識的張衛國、王喜龍。
上述6名涉案人員中,王曉輝系九臺社保分局農險科工作人員,夏曉青是九臺區物價局職工,張衛國是九臺區二道溝中心學校教師,王江龍系糧食部門下崗職工。
2017年3月,長春市社保局九臺分局局長高建偉被傳喚到檢察機關接受訊問,隨后被取保候審。
2018年1月,九臺區法院對王曉輝、張衛國、王喜龍一案作出判決。判決書顯示,2012年至2016年,王曉輝受張衛國、王喜龍等人請托,幫助不符合投保條件的盛某等24人,通過時任農險科科長杜暾辦理了已經停辦的“老農保”。
法院認定,王曉輝收受賄賂29.7萬元,為參保人員騙取國家社保資金3.99萬元,遂以受賄罪、詐騙罪決定對其執行有期徒刑四年。
張衛國被法院以行賄罪和詐騙罪,判二年有期徒刑,緩刑二年;王喜龍犯行賄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數百農民 辦社保 巨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