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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味租金貸:有中介暗箱操作 收購20多家同業品牌
被房租貸殃及的不僅是房東,還有租客。
現住北京朝陽區的某公司職員馬明星就陷入了房租貸漩渦。他在2017年7月22日與北京中燁盛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下稱“中燁盛源”)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因房東房租被托管中介拖欠,在2018年2月10日馬明星被房東要求搬出房屋。
不過至2018年2月1日,馬明星每月都按時付房租款。不過這期間,在2017年8月26日馬明星被通知,原托管中介中燁盛源已被昊園恒業合并,原中燁盛源的租客需要與昊園恒業變更租賃合同。于是馬明星在2017年11月16日與昊園恒業、元寶e家簽訂三方參與的房屋租賃合同。
在這份三方合同中,寫明:馬明星的房租租賃期限自2017年11月16日至2018年8月31日止,支付方式為押一付一,每次需提前一個月繳納下次租金。馬明星于2017年11月18日向昊園恒業法人王四會的賬戶轉賬單月房租1640元作為押金。
此后,馬明星一直按時還貸。不過2月以后房東未從中介處收到房租款。
被房東要求搬離的馬明星為解除這份三方租賃合同、拿回支付給元寶e家和昊園恒業的房租款以及押金,將昊園恒業告上法庭。2018年5月7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做出了判決。
法院判決,馬明星與被告昊園恒業于2017年11月16日簽訂的合同于判決生效之日起解除;被告昊園恒業于判決生效之日起7日內返還原告馬明星押金1640元;被告昊園恒業于判決生效之日起7日內返還原告馬明星2018年2月10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間的租金2753元等。
背后的資金池
天眼查顯示,昊園恒業與之前所述的艾斯家法人,分別為“王四會”、“白云峰”。昊園恒業工商注冊時間為2014年1月14日,認繳的注冊資本金為5000萬元,但是實繳資本只有50萬元。王四會既是昊園恒業的法人,同時也是實控人。而艾斯家的成立時間則比昊園恒業晚了一年零八個月,由白云峰持股60%的北京生活小宅科技有限公司全資控股。但從企業與高管的工商關聯關系上看,昊園恒業與艾斯家并無交集。
而這家全稱為元寶億家互聯網信息服務(北京)有限公司的“元寶e家”分期消費金融平臺,于2016年3月23日創立于北京,實控人名叫宋建。來自其官網的消息,宋建曾做過P2P網貸。其副總裁、監事靳寶珠在今年6月21日“第五屆FEA消費金融國際峰會”上曾介紹過,元寶e家從2016年至今全國的用戶規模近60萬人。
“元寶e家”其資金來源的“大頭”來自傳統金融機構。據馬明星提交給法庭的名下民生銀行個人賬戶對賬單顯示,馬明星月付給“元寶e家”的房租貸款以及由昊園恒業支付的分期手續費(利息)等款項,實際流向了晉商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而作為持牌的消費金融公司,晉商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實控方為持股比例40%的晉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馬明星急于解除合同還在于,合同的“關于了解及使用租房分期平臺業務的說明”中寫明:如租客沒有按時還款,昊園恒業或元寶e家將提醒及催促租客及時還款,如15天以后租客未還款(交房租),元寶e家將采取相關措施,結果將會導致租客征信記錄不良,租客對此完全知曉,并自愿承擔相關責任。
據官網,2017年6月元寶e家正式與昊園恒業達成戰略合作協議,成為后者與租客合同中目前唯一一家租金貸平臺。靳寶珠曾提到“審核通過后將款項直接受托支付給托管中介公司,資金嚴格做到了專款專用”。
“元寶e家與昊園恒業之間是否采用公對公賬戶”?新京報記者就此問題向多位網絡小貸業者及房屋托管中介請教,得到的答復為鑒于雙方的“戰略合作關系”,房租貸平臺與托管中介之間的借貸資金的往來應該是公對公賬戶。
新京報記者在查看租客、房東分別與托管中介簽的合同,以及由中國裁判文書網搜索到的關于昊園恒業近期與租客的判決文件——租客的月付、房租貸平臺的年付以及房東的季付(如全景圖所示)——出現的局面是同一筆資金流在時間上出現了錯配,如果再加上“王四會”私人賬戶以及公對公賬戶的房租貸資金流向,托管中介疑似操作多個賬戶,其隱藏的資金池問題浮出水面。
涉事中介上失信黑名單
互金行業研究人士(原網貸之家研究院院長)于百程告訴新京報記者,房屋托管中介或長租公寓服務公司選擇用法人個人賬戶來進行資金的收取和支付,是屬于不規范的行為。從企業來講,有避稅上的考慮。
在“信用中國(由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指導,國家信息中心主辦)”官網上,新京報記者看到,昊園恒業被列入失信黑名單之中。執行法院是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失信具體情形為“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發布和最新更新日期為2018年8月13日。
在深圳互聯網金融協會8月27日的風險提示中,明確指出,“服務商通過對房屋租賃合同條款進行設計,在未對租客進行充分地風險提示的前提下誘導租客與互聯網金融平臺簽署貸款合同,將原本用于向房東支付租金的貸款資金截留,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財物,造成租客、房東合法利益的重大損失。該業務模式以支持國家鼓勵發展長租公寓的名義,實際具有非法侵占他人財物的特征,形成了資金池和期限錯配,杠桿高、風險大。”
同時,提示中指出,“押一付一”看起來很美好,但在實際操作中,租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承擔了貸款資金被服務商挪用的風險。此外,少數服務商及其高管涉嫌職務侵占、挪用資金、詐騙等多種違法違規行為。租客和房東存在損失資金的風險,容易產生租賃合同糾紛。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中介 托管 房東 房租 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