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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制藥企業的“生死時速”:目前僅5.88%產品過關
通過評價產品未見“優質優價”
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華海藥業董事長陳保華曾提交《關于對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盡快出臺招標采購和醫保等政策實施細則的建議》,提出對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在招標和議價時與原研藥品同等對待,予以與原研藥同等的質量層次和議價規則。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仿制藥在通過一致性評價之后,與原研產品在同一質量層次內獲得平等而充分的競爭這方面,各地方部門間已形成共識。但在議價方面,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品種并未迎來“優質優價”的局面。
結合米內網數據及9月4日遼寧公布的2018年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聯合議價結果看,有9個品種14個品規為通過一致性評價的藥品,多數品種議價后的價格低于在各省的中標/掛網價格,如黃河藥業的苯磺酸氨氯地平片(5mg,7片/盒)議價結果為22.49元,而2018年中標/掛網價格為29.4元。華海藥業的厄貝沙坦氫氯噻嗪片議價結果為49.5元,而2018年中標/掛網價格為61.8元,未體現出“優質優價”的承諾。
有些地區甚至對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價格提出了“嚴格”要求。江蘇、四川、陜西直接明確要求全國最低價,其中江蘇還要求其他提供全國最低價承諾書。廣西要求以全國最低五省入圍價的平均值作為掛網參考價,陜西要求以全國最低三省平均價與陜西限行掛網價的低值作為限價。上海則要求議價結果一般不得高于原研藥或參比制劑價格的70%,陽光平臺提供外省市、本市和同品種采購價格信息作為議價參考,對漲幅較大或價格較高品種設置議價提醒。
“價格上,應該是通過一致性評價的產品之間相互競爭,而不是讓通過的產品和未通過的產品進行對比。”史立臣強調。
■ 專家建議
完善配套政策激發企業積極性
“在中國藥品流通最關鍵的市場準入政策上,不同部門的政策事前缺乏溝通,事后缺乏協調。醫院又明哲保身,在嚴厲整治醫藥商業賄賂的嚴峻形勢下,更愿意唯低價采購。”北京中醫藥大學法律學醫藥衛生法副教授鄧勇指出,招標采購不能唯“低價論”,在鼓勵企業完成一致性評價,推動仿制藥提升質量的過程中,應完善對通過一致性評價品種的招采配套政策,激發企業的積極性,才能真正把仿制藥產業帶入良性發展軌道。
“目前各省支持政策不統一,建議從國家層面制定框架性的支持政策,讓各省執行。”史立臣建議,優質優價、進醫保目錄、同比原研藥優先使用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等框架性政策可以由國家層面制定,再由各省執行。如果最終醫院都唯低價采購,醫生都唯低價用藥,做一致性評價就沒有任何意義。
不過在史立臣看來,政府要想讓市場上流通的藥品質量好價格又合理,唯有打開中國市場,進行全球化采購,倒逼藥企提升研發能力的同時,也能讓更多“價廉物美”的藥品進入中國市場,讓老百姓得到實惠。
D01-D02版采寫
新京報記者 王卡拉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仿制藥企業 生死時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