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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消費,治頑疾須用猛藥
日前,中消協發布《2018年上半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上半年十大投訴熱點中,預付式消費被點名兩次。“老大難”的預付式消費,添了哪些新毛病?針對頑疾的治本之策是什么?
裝修、家政行業穿上“互聯網+”外衣后成為侵權重災區,生活、社會服務類投訴依然居多
前不久,四川成都居民宋倩吃了預付式消費的大虧。今年3月,她與四川泥巴公社裝飾設計有限公司簽訂了為期70天的裝修合同,交預付款與材料費共計3.3萬多元,并約定5月20日工人進場施工。不承想5月19日晚上,設計師突然告訴宋倩,因公司資金鏈斷裂,不能按期施工。第二天,宋倩發現與之簽合同的門店已被警方查封。
“互聯網裝修服務公司卷款跑路現象多發,這是今年以來預付式消費的新問題,也是房屋裝修服務類投訴中新的投訴熱點。”中消協投訴部主任張德志說,相關公司借助互聯網平臺招攬生意,往往制造出更便捷、更先進、更優惠的假象,在短時間吸引眾多消費者購買,聚集大量裝修預付款后攜款跑路,給消費者帶來重大財產損失。
穿上“互聯網+”外衣、大行斂財之實的還有推行預付卡模式的家政公司。比如三鼎家政促銷力度很大,曾在“6·18”推出充6000元得10000元等活動,但在激進擴張、低價銷售的經營模式下,終不堪重負,走向停擺清算。
根據中消協統計,上半年生活、社會服務類投訴共44787件,同比增長53.9%,位居服務類投訴首位。這些投訴主要集中發生于預付式消費較多的娛樂健身、美容美發、餐飲住宿、修理服務等行業。
據張德志介紹,消費者反映的主要問題有:辦卡容易退卡難,發卡方不履行事先約定或承諾,也不給予退卡退款;辦卡手續不規范,不與消費者簽訂書面合同,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的權利難以保障;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不平等格式條款限制消費者權利;擅自終止服務,部分經營者因經營不善等原因,發生關門歇業、易主、變更經營地址等情形,既不能繼續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也不采取其他善后措施,導致消費者權益受損。
加快立法,提高發卡企業門檻、嚴格審批過程,建立第三方資金存管、失信黑名單管理制度
如何消除預付式消費的市場亂象?業內人士認為,須盡快消除監管盲點,提高市場監管執法的有效性。
早在2012年,商務部就出臺了《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辦法》規定,發卡企業應在開展單用途卡業務之日起30天內,拿著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備案表,到工商登記注冊地的商務部門辦理備案手續。但事實上,只有一些超市、商場等大型零售企業在發卡前會到商務部門辦理備案。
“許多家政、裝修、教育培訓、美容美發等發卡企業,幾乎處于真空監管狀態,不僅沒有辦理備案,并且資金缺乏監管,消費者的預付資金處于高風險狀態。一旦企業中途關門或卷款跑路,用戶預先支付的錢財往往也就打了水漂。”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說。
“該辦法是根據商務部門的管理職責制定的,其規制的對象僅為從事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業等特定行業的企業,并不包括健身、教育、旅游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而后者往往是預付卡消費的投訴重點。”陳音江建議,首先,應盡快制定和完善預付卡管理法律法規,明確有關部門的監管職責,提高企業發卡門檻,嚴格事前審批程序,只有符合條件的企業在經過審批之后才能開展發卡業務;其次,應建立失信黑名單制度,將嚴重失信發卡企業的法人及主要負責人列入黑名單,并在市場監管、商務、公安部門之間實現信息共享,對其以后開展經營活動、辦理出國手續或申請貸款等予以限制。
對資金的監管是重中之重。“要建立預付金擔保制度,設定人均單次預付金充值上限,并規定20%至30%不等的擔保金比例,此資金可委托銀行第三方機構來管理,并列入監管賬戶,一旦有涉事企業發生跑路情況,盡快啟動賠償程序。”對外經貿大學民法學院教授蘇號朋說。
7月27日,《上海市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管理規定》獲上海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將于2019年1月1日起實施。根據規定,上海將建設統一的單用途預付消費卡協同監管服務平臺,歸集經營者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發行、兌付、預收資金等信息,實施動態智能監管。同時將建立風險防控體系,明確經營者單張單用途卡限額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預付 消費 企業 消費者 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