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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網絡誠信建設:撕開網絡欺詐5張“假面具”
假低息
拋出中獎當誘餌
“恭喜你,中獎了!688元免費花。”去年,家住無錫的小李在使用某手機APP購物時收到了一條“誘人”的推送消息。
按照網頁指引,小李注冊并提交了個人信息,“如愿”領取了688元。但這688元并不能馬上使用,必須在借款2000元后才能使用,而且網貸平臺承諾日息低至0.03%,每月只用還總借款額的10%即可,如果客戶立即借款相當于白送了688元。小李禁不住誘惑,而且急需用錢,當即就簽了2000元的借貸合同。
然而,小李沒有想到的是,低息利誘其實是障眼法,網貸平臺并沒有把高額的服務費、手續費、平臺運營費等算進利息中,這些費用加起來遠遠高于我國民間借貸年化利率不得超過36%的法律紅線。當小李借款逾期不能還款時,平臺要收取的費用幾乎是本金的100%,甚至會超過本金。借貸平臺的工作人員告訴小李,可以通過另外的借款平臺,用同樣的方式繼續借款還利息。就這樣,小李又被迫在多個借款平臺貸款,債務越來越大。
近年來,互聯網金融發展日益提速,但也出現了一批以“高收益無風險”“免息貸款”等為幌子的詐騙陷阱。互聯網金融風險分析技術平臺監測數據顯示,截至6月底,監測發現超過2.5萬個互聯網金融網站存在異常,違規開展業務的超過5700個。
復旦大學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孫立堅:
互聯網金融行業尚處創新發展過程中,在市場準入門檻、監管能力等方面還存在一定短板。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監管盲區,抓住互聯網金融用戶對高投資收益的逐利心態假意集資集款,最后攜款逃之夭夭。面對“誘人”的所謂收益承諾,投資者一定要保持理性、保持清醒,認識到高收益與高風險并存。
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每個用戶都是金融專家,專業金融機構和監管部門更需要合力保護用戶和投資者的利益。一要做好信息披露,二要善于利用大數據技術發現異常、及時干預。目前,隨著“網聯”(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清算平臺)進入到互聯網金融市場,監管部門的預警監測能力得到提升,能借助大數據及時發現異常經營和交易行為,實現對數據流、資金流等的全面監管。
假網站
冒充公安索罰款
“您涉嫌洗黑錢犯罪,請盡快與派出所聯系。”不久前,武漢的張女士和朋友逛街時突然接到一個陌生號碼打來的電話。對方自稱是公安局民警,并告知張女士近期破獲了一起洗黑錢案件,警方在其中一個犯罪嫌疑人家里搜出了她的一張銀行卡。
在“辦案民警”問詢下,張女士提供了自己的家庭情況、銀行賬戶等信息,并按照對方要求登錄網站。“打開后發現是檢察院的網站,完全沒想到這是一個陷阱。”在對方提示下,張女士在通緝系統里發現自己已被“通緝”。驚慌之余,她迅速按“辦案民警”要求,在該網站上將銀行卡號、網銀密碼等信息登記。“對方還讓我關機,不要與外界聯系,注意保密。”
幾個小時后,張女士再次打開手機時卻發現多條銀行發來的提示短信,銀行卡內90多萬存款已被轉走。她這才反應過來,原來是被騙了。
近年來,冒充公檢法機關實施詐騙的案件屢有發生,虛假政府網站更是成為詐騙分子的施騙工具,不少群眾不慎中招。民警提醒,公檢法機關作為執法部門,不會使用電話方式處理涉嫌犯罪等事務的調查處理,也不會與其他部門相互轉接電話。
國家行政學院信息技術部主任丁茂戰:
信息科技屬于新興產業和領域,技術標準相對較高,一些不法之徒借機以行政部門和公檢法機關的名義行騙,不少用戶往往被仿冒網站蒙騙,難辨真偽而受騙上當。
這類騙局不僅令群眾財產安全遭受損失,也嚴重侵蝕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的權威和公信力,必須及時嚴厲打擊。首先,相關政府部門和司法機關要加強防范意識,提高技術水準,完善技術保障,及時彌補網站技術漏洞;其次,監管部門應上下聯動,形成對政府網站開辦、整合和備案流程的管理和規范合力;最后,還要完善安全保障機制,加大對仿冒政府網站的打擊力度,嚴懲與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關、關系國家安全領域以及產生嚴重后果的仿冒網站。
假好友
虛構情節設陷阱
幾個月前,家住湖北鄂州的網友小金收到一個名為“仙子”的網友發來的好友申請。“雖然不認識,但來源顯示是通訊錄推薦,加上她的朋友圈也有很多旅游、騎馬等生活照片,就通過申請了。”
此后,“仙子”時常與小金分享見聞和感悟。有一天,“仙子”聲稱失戀,并因情緒不佳換了工作,開始從事茶葉代銷。“我最近從事茶葉代銷工作,你可以支持買一點嗎?”“鄉下外公那兒現在還有很多茶葉,你能再幫幫我嗎?”“我知道我不該再找你了,可是求求你再幫幫我。”小金先后兩次共匯款4000元,直到對方第三次“求助”時才有些遲疑未匯款。幾天后,小金發現自己被拉黑,這才意識到被“假好友”坑了。
聊天有劇本,情節靠虛構。近日,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檢察院對一起采用類似手段冒充好友詐騙的團伙進行審查,并批準逮捕其中三名主犯。據調查,相關團隊預先準備大量模特生活工作照,虛構身份添加大量微信陌生人,并以“失戀期”“慶生日”“茶山期”等時間節點虛構情節,獲取受害人信任,最后以索取生日禮物、爭奪繼承家產、完成銷售指標等各種理由騙取錢財,實施詐騙。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
以社交關系為基礎的網絡詐騙大致可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冒用他人頭像和昵稱,依托既有熟人關系實施詐騙,如仿冒微博好友借錢、假冒機構官方賬號收費等,另一種則是虛構社交身份,待關系建立后實施詐騙。
社交詐騙由于帶有一對一的熟人社交關系屬性,間接提高了社交平臺及時發現和監管部門有效整治的難度。要破除此類騙術隱蔽的社交詐騙騙局,一方面應提醒網友警惕陌生好友申請,及時添加備注信息,另一方面,平臺方對于某一時間段內頻繁更改昵稱、大量添加或刪除好友的賬號應有所警覺,如經用戶舉報證明詐騙屬實,及時采取封禁手段,并移交執法部門處理。
假廣告
渠道多元危害大
“最理想的純天然綠色健康食品”“標志著糖尿病即將被人類戰勝”“對人體沒有任何依賴性和副作用”……難以想象,這些看似“患者福音”的廣告語,均來自某種已被查處的保健品的“官方網站”。
今年6月,浙江臺州警方通報了全省最大一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保健品案,涉案金額超16億元。2017年9月,臺州警方在一次網絡巡查中,發現兩名黃巖人利用微信等網絡平臺,向糖尿病患者宣傳銷售多種降糖保健品。從2016年5月至今年1月,通過手機微信、官方網站等互聯網平臺,該保健品在全國銷售超4200萬盒。
隨意在網絡上搜索被查處的藥品名稱,就能在某個網絡社區內,發現這些非法保健品打著“真實效果,真實感受,不看后悔”旗號發布的廣告帖,甚至還提供貨到付款的“無憂”服務,足見其豐富的銷售經驗。涉案人之一周某,自稱這些年一直活躍在各個電商平臺找賺錢機會,最終鎖定了保健品這個項目,“我看網上的保健品銷量很好,來錢又快”。這也在某種程度上道出了互聯網虛假廣告層出不窮、屢禁不止的原因。
華東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練育強:
互聯網廣告門檻低,不受廣告主體資質的限制,且集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三種身份于一體的情況時有發生,導致執法人員很難認定廣告主體;此外,網絡上的一般注冊用戶都可以發布各種信息,商業廣告常常與網絡信息交織在一起,使信息和廣告界限越來越模糊不清。
各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健全高效的執法協作和信息共享機制,形成合力,避免“誰都管”又“無人管”的局面。同時,要發揮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完善互聯網廣告經營單位的內部管理,建立起嚴格的廣告承接、驗證、內部審查等制度,保證互聯網廣告合法合規。
假客服
謊稱故障騙錢財
“您好,您在本店鋪購買了商品,現在系統出現故障,請申請退款。”一名安徽網友劉女士剛網購下單了一款小孩玩具,第二天就接到自稱是某電商平臺店鋪客服的電話。在電話中,這名所謂的“客服”告訴劉女士,由于支付系統出現交易故障,交易資金被暫時凍結,希望劉女士申請退款并重新交易。
“起初有點懷疑,但對方很詳細地說出了網購交易的時間和商品信息,就沒多想。”劉女士信以為真,在“客服”引導下添加了微信并掃描了對方發來的二維碼,然后按照提示輸入姓名、銀行賬號和密碼等信息,同時還提供了手機銀行收到的短信驗證碼,直到對方告知“退款已成功”才掛斷電話。
第二天,劉女士到銀行辦理業務,發現1萬元存款不翼而飛,交易記錄顯示,提取時間正是向假客服申請退款的時間。
近來頻發的電商詐騙中,假客服一般主動透露詳細訂單信息“自證清白”,以獲取用戶信任,進而索要用戶身份證號、銀行卡賬號及密碼、手機驗證碼等重要信息騙取錢財。還有“假快遞”使用類似套路伎倆,謊稱包裹丟失,以“添加微信主動賠償”為由,誘導用戶掃描二維碼、提供驗證碼等。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
以“假商戶”“假快遞”為典型套路的新型電商詐騙,違法成本低、違法收益高。頻頻得手的原因,很大程度源自用戶網購信息的泄露,這反映出電商平臺、物流公司等中間環節仍存在“重創新輕誠信、重效率輕安全”的短板。企業和平臺在嚴把商家資質門檻的同時,更需保障用戶個人隱私信息安全,為用戶財產安全站好崗、放好哨、把好關,避免給電商詐騙分子提供可乘之機。
網購用戶也要不斷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風險意識,避免被詐騙分子“摸準脈”,既不輕信“免費午餐”,也不輕易提供銀行賬號、密碼等關鍵信息;對于所謂“客服”發來的鏈接和二維碼等信息提高警惕,及時通過官方平臺和渠道確認核實。
錢一彬 周小苑 王玉琳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網絡誠信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