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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立法 營造健康文明有序網絡環境
全國政協“《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的制定”雙周協商座談會發言摘登
全國政協委員,臺盟中央常委、湖北省委主委江利平:
更好地發揮家長對未成年人保護的作用
在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問題上,家長的困惑集中表現為:一是疏于管教,二是想管但又缺乏經驗,三是排斥互聯網,拒絕孩子選擇互聯網為新興職業。
江利平委員在會上發言 人民政協報記者 姜貴東攝
家長是未成年人保護的第一責任人,家長耳濡目染般的言傳身教所提供“隱性課堂”,會比學校里的“顯性課堂”更為有效。
如何確保家長能夠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角色:
一、 發揮家庭作用。將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要求,納入“文明家庭”建設要求,通過文明家庭、五好家庭評選等活動,發揮居委會、村委會基層作用,具體落實相關指標。
二、 發揮政府職責。政府要對不履行義務的家長采取處理措施,組織公益宣傳、培訓活動等,促進家長、孩子網絡素養的提高。甚至還可針對育兒家庭給予網絡素養教育補貼,為模范履行監護職責的給予物質、精神獎勵,引導、促進家長主動作為。
三、 通過立法,既規范各方主體,又引導社會觀念。家長應當主動學習網絡知識、以健康網絡使用品行和方法教育影響引導未成年人、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實施不良網絡行為。家長也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權利、在代為作出與網絡有關的決定時應告知、聽取孩子的意見等。還可參考國外的“強制報告”“剝奪監護權”制度,強化家長的角色和作用。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未成年人 制度 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