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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化網絡 守護未來
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的制定”調研綜述
全國政協在民主監督領域新的嘗試之一就是堅持每年雙周協商會選定一個立法協商議題。國務院剛剛公布實施的《快遞暫行條例》前年就被列為十二屆全國政協雙周協商會議題,我有幸參加了《快遞暫行條例制定雙周協商會》會前的調研活動,并就《快遞暫行條例》中應如何促進綠色包裝和綠色發展建言,有關建議被采納,彰顯了委員的主體作用發揮和人民政協的話語價值。十三屆全國政協將《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的制定列入今年全國政協雙周協商會議題,并由全國政協社法委和臺盟中央聯合主辦,我作為臺盟界別政協委員受邀參加本次的調研活動,深刻體會到調查研究是參政議政之基礎、真知之源泉。通過本次形式多樣的調研活動,廣集民意,廣聚民智。3月29日至4月4日我們先后到了廣東深圳、貴州貴陽和遵義等地開展專題調研,很接地氣知情明政,很受教育收獲良多。
眾所周知,當前我國有未成年人網民1.76億人,已有3000萬10歲以下兒童觸網,可見觸網的低齡化趨勢明顯。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同時未成年人的人格權、肖像權、隱私權、榮譽權等也要受到充分的保護,這也是憲法精神和要義。
調研期間,我們發現未成年人網絡犯罪和未成年人網絡受侵權屢見不鮮,甚至網上吸毒、網上欺凌、網癮自殺、未成年人網上虛擬結婚、未成年人信息被盜用等時有發生。少年強則中國強!未成年人是我國網絡強國的參與者、建設者、共享者,可見盡快制定出臺可操作性強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法律法規很有必要、非常及時。所以,我們希望能在《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草案)中加上一句:“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網絡空間安全,保障未成年人平等、充分、合理地使用網絡,保護其網上個人信息和合法網絡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制定本條例。”
參加調研活動之前,我反復學習了《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和相關法律法規。面對目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嚴峻形勢,我們還應大幅提高違法成本和懲戒標準,提升法律法規的威懾力和執法力度。在這一點上,我們可否根據國情借鑒其他國家相關立法經驗,比如規定任何商業網站發有未成年人的信息,法人將受數月監禁并罰款數十萬元,從而增強企業的自律和社會責任?
在調研中,我們看到,各地校園周邊網吧整治雖已到位,但未成年網絡環境仍然不容樂觀。政府監管部門仍要進一步加強社區平臺、貼吧論壇、直播等重點環節的巡查管控和對違法違規平臺處罰力度。不過,我們也發現,社區、社工、社會組織和志愿者在保護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工作中發揮著巨大的作用。比如,貴州建成的集網站、微博、微信、電話、郵件等“五位一體”的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平臺,凈化了未成年人網絡空間。這些經驗值得推廣應用。
在座談期間,多位調研組成員建議對所有公共場所都應安裝未成年人上網保護軟件,明確進一步提升全社會網絡素養的正面和負面雙向條款。其實,這也是堅持未成年人為中心和保護優先的原則,在社區公益互聯網上網服務設施中優先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網服務,避免其對未成年人受害者群體造成二次傷害。
許多家長和社會組織反映未成年人沉迷網游不可自拔,我們也在走訪期間看到上述種種現象時有發生。在深圳騰訊總部調研期間,我們了解到網游體驗在感官、情感和價值觀三個層面同時影響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這一事實凸顯了我國網游分級管理和事中事后監管急需提速的必要性。我們應明確規定進入中國境內的海內外網絡產品與服務都應進行安全認證和風險評估,明確列出未成年人不宜的產品和服務,防范海外敵對勢力的滲透與和平演變。對于未成年人遭受網絡欺凌造成身心受害者的,相關法規也應當明確必須給予當然的法律援助和必要的公益訴訟。當然,進一步整合家庭家長監護人責任、學校教育監管責任和社會教育力量也應同時推進,大家齊心合力提升未成年人網絡安全素質和營造健康、安全、和諧的網絡空間。希望這次調研能推動家長和學校各方積極參與培養未成年人健康安全的網絡行為習慣和安全使用移動終端,進一步促進社區、社工、社會組織合力推動教育引導未成年人的正確價值觀,幫扶救助受困受害的未成年人!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網絡 未成年人 保護 調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