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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住院10個月花60萬 明細單顯示一天換藥50次
走醫保, 收費就能任性?
老人住院10個月,花費60多萬元。賬單顯示,其中一天內就用了84包棉簽和紗布,換了50次藥。病人家屬質疑醫院是在騙保、騙國家。然而,醫院的態度令人震驚,其表示:頂多算工作上的失誤。
12月19日,湖南省湘潭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就此事進行通報:湘潭市中心醫院涉事科室存在多收取護理費、醫用耗材費等現象,已對科室兼職會計、科室護士長、科室主任給予相應處分。
荒唐的收費,敷衍的解釋,簡單的處理,讓記者不禁連發三問。
公家的錢,就不是錢嗎
去年1月,文建湘的父親因突發腦溢血,在湘潭市中心醫院重癥監護室進行了長達十個月的治療。十個月的治療,醫院開出了60萬元的醫療收費單據。細看之下,收費明細單上卻是滿眼的一紙荒唐:
——無中生有:文建湘的父親所用的衛生護墊都是家人自帶的,明細單上卻顯示收費700多元。
——以少報多:僅3月13日一天,棉簽和紗布就使用了84包。當天,小換藥計費50次,8元一次,共計400元。按一天24小時算,每30分鐘換一次藥,每10分鐘就用掉了大半包棉簽和紗布。此外,收費明細顯示80天內有1100次冰敷記錄。
——渾水摸魚:醫保局根本不存在的收費項目“其他推拿”,每天都收了25元。
盡管文建湘的父親享受離退休干部醫保待遇,文建湘只需自費2萬多元。但公家的錢就不是錢嗎?醫保計費就可以如此不規范嗎?如果病人沒有發現其中的蹊蹺,多收的醫療費又會流向何處?此事雖是個案,但反映出的一系列問題卻值得警惕。
顯而易見的錯,僅僅是工作失誤嗎
自從發現醫院收費存在問題后,文建湘向護士反映。“我反映一下,他們就改正一下。不反映,他們就不改正。”2016年6月,文建湘開始向醫院舉報中心舉報。但醫院工作人員的回復讓人震驚。“騙醫保那也是醫保局(來管),其實都是公對公。無非就是醫保局把你們套的這兩千塊錢幾百塊錢的也好,我們把你的扣出來,扣出來對于醫保局可能很輕描淡寫地扣吧,對于醫院來說公對公,扣吧。這種事情只能最終歸結于,最多算是工作上的一個失誤。”
一方面,是“撥一撥動一動”的改正錯誤;另一方面,是有恃無恐的“最多算是一個失誤”。
從護士的表現來看,即使患者發現了問題,負責計費的人員也只是針對性地修正,并沒有引起應有的重視,更沒有舉一反三,甚至徹底清查。這里,究竟是不負責任怕麻煩,還是心存僥幸,讓人疑惑。
但醫院工作人員的回復,卻明確反映出了一個普遍的問題。那就是,即使醫保收費出了錯,對醫院來說也可以輕易推卸責任。因為,在沒有仔細調查的情況下,“騙取醫保”的受益者很可能成了患者本人;就算問題追溯到醫院身上,也無非是扣多扣少的“公對公”業務。
如此“寬松”的“收費政策”,主管部門是否知情?相關監督部門有無履責到位?醫保管理的漏洞該如何填補?從通報情況看,引發爭議的收費疑點得到了清晰的解答,但受處分人員在事件中負哪些責任,誰該負主體責任,誰要負監督責任,公眾還不得而知。
醫保收費,讓我怎么能管住你
近期,不同省份和城市都在對騙取醫保問題開展專項檢查和整治。在這些被公布的騙保行為中,醫療機構騙保已經成為嚴厲整治的對象。
2009年至2012年,海南省某醫院利用該院8個科室1812名參保患者的資料,虛開診療處方,偽造患者掛床住院病歷,虛構醫院診療費向社保機構申請報銷,騙取醫療保險基金用于單位基礎設施建設和發放員工工資福利。經法院判決,被告醫院犯合同詐騙罪,判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被告醫院原院長符某健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萬元。
前不久,黑龍江省紀檢監察機關會同公安機關對17起涉嫌騙取醫療保險基金違紀違法問題線索進行了調查核實。117名相關責任人被嚴肅追責,其中采取刑事強制措施14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8人,誡勉談話及其他組織處理55人,涉及處級干部10人、鄉科級干部31人、其他人員76人,追繳違紀違法資金26.3萬元。
從弄虛作假騙取醫保基金到失職瀆職亂作為,再到利用假發票、假處方騙取醫保基金,騙取醫保問題成了醫療領域腐敗多發、高發的重災區。
針對此類亂象,有專家表示,建立了第三方付費機制以后,花的都不是自己的錢,就存在一些浪費現象,情節比較嚴重的屬于詐騙。對此,需要多方面監管,比如,通過信息化手段,更多的實行實時監控。此外,還可以通過改進支付方式,之前是按項目付費,將來可能會采取病種付費,即住院收費打包。這樣一來,所有項目對醫院來說都是成本,讓醫院更加主動地去關注成本問題。(本報記者 曹溢)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醫院 醫保 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