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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承好發展好少數民族戲劇 助力新時代中華文化新輝煌
全國政協“少數民族戲劇的傳承與發展”雙周協商座談會發言摘登(下)
少數民族戲曲是在民族地區形成的獨具民族特色的劇種形態,最大特征不是“少數”性而是“民族”性,是多元一統的中華民族大家庭中,彰顯民族個性、民族價值、民族審美的戲劇特征。民族劇種是邊境民族文化交流中,最能彰顯中國長期以來民族團結、民族文化理想的重要載體,劇種的傳承、建設、發展關乎邊疆民族文化安全狀態。高度重視少數民族戲曲劇種的文化安全,實際是對中國文化安全的高度維護。對此,建議:
一、 加強對少數民族戲曲的政策傾斜,凡是有少數民族劇種的民族地區,應建立或遴選少數民族劇種的代表性專業劇團,由民族地方政府頒布長期發展規劃,作為少數民族劇種傳承的核心機構。
二、 對邊疆地區涉及到跨境民族的少數民族戲劇樣式,加強資助力度和人才培養,確保民族文化安全。在文化部或國家藝術基金及地方藝術基金等平臺上,專設少數民族戲劇發展專項資金,用五年或更長期時間,全力扶持少數民族劇種劇團和代表性藝術家的培養、創作。
三、 進行少數民族戲劇人才的培養集訓,協助挖掘傳承劇目,提升少數民族戲劇傳承者的藝術水準。委托相關戲劇理論機構培養少數民族戲劇的理論、創作人才,為少數民族戲劇的長效發展提供理論與文學創作人才。
四、 在已經行之多屆的“少數民族戲劇會演”基礎上,提高會演規格,加強少數民族戲劇交流、推廣和宣傳,借此推進少數民族戲劇在國內外的巡演頻次與力度,增加少數民族戲劇的認同感。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少數民族 戲劇 傳承 戲曲 劇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