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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豆何時成了北京人的家常菜
土豆,學名馬鈴薯,也稱洋芋,如今土豆已成為京城百姓餐桌上最常見的食物之一,其食用方法多種多樣,頗受青睞。
土豆原產于南美洲,最早由印第安人馴化并食用。由于缺乏早期的文字記載,或文字記載中存在作物名稱混淆等原因,何時傳入中國歷來說法不一,經農學家推斷,大約有三種情形:一是由“絲綢之路”傳入,在我國西北地區最先種植,逐漸向其他地區推廣;二是由荷蘭人從海路引入天津,并將其作為珍品進奉朝廷;三是荷蘭人引種至我國臺灣,再傳至沿海及內地各省。北京地區種植土豆的時間,明代以前未見史料記載,目前可考的最早記載出現于明萬歷年間。
蔣一葵所著《長安客話》卷二《皇都雜記》中將北京地區種植的馬鈴薯稱為“土豆”:“土豆,絕似吳中落花生及香芋,亦似芋,而此差松甘。”蔣一葵為萬歷朝進士,《長安客話》是其任京師西城指揮使期間走訪北京古跡、名勝與奇事等撰成,因而具有一定的可信度。
徐光啟在《農政全書》中對馬鈴薯也有描述:“土芋,一名土豆,一名黃獨。蔓生葉如豆,根圓如雞卵,肉白皮黃,可灰汁煮食,亦可蒸食。又煮芋汁,洗膩衣,潔白如玉。”從根蔓形狀、外觀顏色到烹食方法,與現代馬鈴薯近乎無異,由此可知徐光啟當時所見所食之“土芋”確為如今的土豆。徐光啟是明代著名農學家,萬歷三十二年進士,官至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內閣次輔,在京居住二十多年,對北京及周邊的人文環境及物產較為了解。
據傳,土豆最初作為貢品送至內廷御膳房時,御廚們不知其為何物。有位御廚試著將土豆切成小塊兒,與牛肉燉在一起,出鍋后別有風味,萬歷皇帝嘗了也不住地點頭稱好。
明代上林苑監設有良牧、蕃育、嘉蔬、林衡等十署,其中嘉蔬署是專為皇家種植蔬菜的機構。《北京農業史》稱:“嘉蔬署的種植蔬菜者曰菜戶。”
據傳,朝廷所得貢品土豆最初在西苑(今北海)太液池南岸的一個小花園里種植。有一天,幾十株土豆相繼開了花,土豆花色或白或紫,遠不如牡丹、芍藥艷麗而碩大。萬歷皇帝視白色和紫色之花為不祥,不讓在御園內種植,于是令人將其移植城外菜戶營。
土豆被移植菜戶營后,由專人種植。萬歷年間太監劉若愚所著《酌中志》對皇宮飲食有所記述:“遼東之松子,薊北之黃花針,都中之山藥、土豆,南都之苔菜,武當之鷹嘴筍、黑精、黃精……不可勝數也”,這百種“珍味”中的“山藥”和“土豆”便產自“都中”,即今天的北京,因二者形味近似,故并列,據傳就是菜戶營的御菜園所種植。
明末清初之際,土豆的栽種技術不斷提升,產量也有所增加。特別是到了清朝,取締了明代皇室的蔬菜供應系統,皇室“菜戶”淪為普通農民,各種作物的種子及培育方法也不再為皇家獨有了,由此土豆也被傳至明廷御菜園之外,向京畿周圍傳播開來。
乾隆朝初期京津冀及中原人口驟增,迫切要求增加糧食的產量,再加上乾隆三十七年提出了戶口“永停編審”(清代戶口原是五年“編審”一次,雍正四年,即1726年停止編審,乾隆三十七年“永停編審”,此后戶口失載),戶口的管理放松,使農民有了遷徙的自由,由此使土豆引種到其它地區。
清代中期以后,土豆不僅成為常見的主食,在某些盛產地區,土豆被磨制成粉,以商品的形式銷往全國各地。了解到土豆易種高產的特性后,流民紛紛加入種植隊伍,在山區開荒墾殖。土豆的推廣在安置流民、維護社會穩定上發揮了重要作用。
那時土豆的做法是打磨成粉,與蕎、麥等主食一同烹煮。漢川縣糧食產量甚高,當地人將其切片曬干保存,曬干后的土豆片可磨粉,和苦蕎、燕麥等做成餅、饃。而在偏遠山區,土豆漸漸晉升為主食,其做法也開始豐富起來。如湖北房縣因山地較廣,故人們多栽種土豆,并習慣性地“燒洋芋為食”。
土豆在京城被廣泛種植和廣為食用,應是民國以后。據《北京志·人民生活志》載:“清末,受西式飲食的影響,馬鈴薯(土豆)、洋蔥、甘藍(洋白菜)、菜花等品種,在京郊附近就有人種植,但一般北京人不慣食用,僅供應外國人或西餐店用。隨著人們飲食習慣的改變,至20世紀20年代末,這些蔬菜遂為普通居民所接受。”
《北京作物史話》稱:“與白菜、蘿卜相比,馬鈴薯(土豆)、甘藍(洋白菜)、菜花等在北京地區廣為種植的較晚,大致為民國中后期,多為壟作,平原區多為南北向壟,山區壟向多樣,宜于生長。”“至上世紀50年代,土豆在北京農業生產中已起到重要作用,被廣泛種植于京郊各區縣,成為京城蔬菜市場上的主要品種之一,故此成為人們的家常菜,其烹制方法也多種多樣。60年代初,土豆曾擔當起糧食的作用,為人們充饑之物。”
編輯:趙彥
關鍵詞:土豆 北京人 家常菜 馬鈴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