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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軍文職人員制度的體系性重塑——軍委政治工作部兵員和文職人員局領導就頒布實施新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答記者問
問:新《條例》在暢通文職人員職業發展方面作了哪些調整完善?
答:著眼拓寬文職人員職業發展空間,增強隊伍專業性穩定性和制度吸引力,新《條例》對文職人員職業發展相關政策作了五個方面的調整優化。一是完善培訓體系。為提高文職人員可持續職業能力,確保文職人員素質始終適應工作需要,新《條例》明確文職人員培訓納入軍隊人員培訓體系,并接受軍事職業教育,區分崗前培訓、在崗培訓、專業培訓和任務培訓四種類型,分級分類組織實施;軍隊可以利用國家和社會資源對文職人員進行教育培訓。二是健全考評機制。著眼構建突出思想品德、業務水平和工作實績的考核評價機制,推動形成靠素質立身、憑實績發展的政策導向,新《條例》明確文職人員的考核類型分為平時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以及試用期考核、晉升領導職務的任職前考核等,并對考核內容、考核程序、考核結果等次以及考核結果運用等作了原則規范。三是規范任用交流。新《條例》在聘用制基礎上增加了委任制用人方式,參照現役軍官有關規定對文職人員的職務任免程序和權限作了明確;增加了文職人員交流規定,明確文職人員可以在用人單位內部交流,工作特別需要的也可以在本專業領域跨用人單位交流。四是規范等級調整。借鑒現役軍官和國家工作人員有關政策規定,新《條例》結合文職人員實際,從最低任職年限、崗位資格、年度考核結果等方面,明確了文職人員崗位等級調整的基本條件,規定了崗位等級調整審批權限。五是改進退出政策。為使優秀人才留得住、不稱職的走得出、退出軍隊后有保障,新《條例》增加了辭職、辭退兩種退出方式,并對辭職、辭退和解聘的情形條件作了原則規定;取消了原來的最高工作年齡限制,明確文職人員退休年齡統一按國家和軍隊規定執行;文職人員退出軍隊后享受國家和軍隊規定的相應待遇,轉移接續各種社會保障關系。通過上述系列政策調整,文職人員職業更加穩定,發展路徑更加順暢,發展空間更加廣闊。
問:新《條例》對文職人員教育管理有哪些規定?
答:加強文職人員教育管理,是軍隊正規化建設的客觀需要,也是提升文職人員隊伍素質的內在要求。新《條例》根據軍隊特殊要求和文職人員身份特點,按照與現役軍人有統有分的原則,對文職人員教育管理作了規范。其中,在思想政治教育、黨團組織管理、安全保密、因公出境、檔案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與現役軍人相一致的規定。檔案管理由原來的委托地方人才中介服務機構代理,調整為由軍隊按照規定權限統一管理。在入職宣誓、因私出境、人事爭議處理等方面,實行文職人員特有的、與國家工作人員相銜接的管理制度。同時明確文職人員按軍隊統一規定著制式服裝,佩戴相應標志服飾。此外,新《條例》還規定,對作出突出貢獻的文職人員,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授予相應榮譽;對違反軍隊紀律的文職人員按照軍隊有關規定給予處分。
問:新《條例》對文職人員的待遇保障政策作了哪些重大改革?
答:待遇保障是體現文職人員制度比較優勢、吸引保留高素質人才的重要因素。新《條例》按照文職人員待遇高于地方同類人員、具有比較優勢的思路,對相關制度作了全面調整,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工資待遇。取消原來的屬地化政策,改以現役軍官為參照系,軍隊建立統一的文職人員工資制度。二是住房保障。實行社會化、貨幣化保障政策,文職人員可以租住用人單位的宿舍,符合條件的可以租住公寓住房;文職人員的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和房租補貼參照現役軍官政策確定的標準執行,符合規定條件的人員,軍隊可以增發住房補助。三是社會保險。用人單位及其文職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參加所在地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繳納保險費。參加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的辦法另行制定。軍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文職人員建立補充保險。平時看病享受社保待遇,軍隊給予醫療補助;執行軍事任務期間免費醫療。四是福利撫恤。健康體檢、探親休假、子女入托等普惠性福利待遇,文職人員與現役軍官同等享受。平時撫恤執行國家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優待政策另行制定;參加軍事任務傷亡的撫恤優待執行現役軍人政策。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新《條例》明確,軍隊用人單位納入國家組織機構登記范圍。這樣規定,可以確保文職人員人事代理、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落戶隨遷等事項辦理軍地順暢銜接。有關配套政策,軍委機關與國家機關有關部門正在加緊研究制定。
問:新《條例》對吸引保留高層次人才有哪些特殊規定?
答:新《條例》明確,對軍隊建設急需的高層次人才和特殊專業人才,可以在文職人員崗位設置、招錄聘用、待遇保障等方面采取特殊措施。今后,軍隊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通過設置文職人員特設崗位、放寬招錄聘用年齡、實行特殊工資政策等優惠政策,延攬集聚各類高層次人才為軍隊建設服務。
問:貫徹落實新《條例》有哪些部署要求?
答:頒布實施新《條例》是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舉措,是推進文職人員制度改革的具體實踐,是一項事關改革全局和部隊長遠發展的重要任務。根據中央軍委統一部署安排,下步要重點抓好3個方面的工作:一是認真抓好宣傳貫徹。通過多種形式扎實抓好學習教育和業務培訓,引導大家充分認清習主席和中央軍委關于深化文職人員制度改革的戰略意圖,充分認清修訂頒布新《條例》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擁護改革、支持改革、落實改革的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嚴格按照新《條例》開展工作,推動形成機關按新《條例》抓建、部隊按新《條例》施管、文職人員按新《條例》履職的良好局面。二是緊前完善配套政策。軍委機關與國家機關有關部門,正在加緊研究制定出臺與新《條例》相配套的相關制度規定,特別是文職人員職務任免、工資政策、社會保險、醫療保障、服裝供應等急需政策制度,盡快構建形成以新《條例》為基礎、主干配套政策為支撐的文職人員法規政策體系,確保文職人員制度改革全面精準落地。三是穩妥推進制度并軌。周密組織現有文職人員考核納編和解聘分流,按照工作需要與個人自愿相結合的原則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現役干部穩步有序轉改文職人員,精心籌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工作,等等。通過抓好宣傳貫徹、健全配套政策、充實隊伍力量,努力開創文職人員工作新局面。(完)
編輯:楊嵐
關鍵詞:文職人員 條例 軍隊 制度 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