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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軍委關于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習主席的戰略部署和決策指示,扎實推進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 改革的重大意義、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重大意義。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是實現中國夢、強軍夢的時代要求,是強軍興軍的必由之路,也是決定軍隊未來的關鍵一招。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中央軍委和習主席圍繞實現強軍目標,統籌軍隊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統籌軍事力量建設和運用,統籌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制定新形勢下軍事戰略方針,提出一系列重大方針原則,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軍委和習主席的重大戰略謀劃和戰略設計,必須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全面實施改革強軍戰略,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強軍之路。這是應對當今世界前所未有之大變局,有效維護國家安全的必然要求;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必然要求;是貫徹落實強軍目標和軍事戰略方針,履行好軍隊使命任務的必然要求。全軍要充分認清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緊迫性,以高度的歷史自覺和強烈的使命擔當堅定不移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努力交出黨和人民滿意的答卷。
(二)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主席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國防和軍隊建設重要論述,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要求,以黨在新形勢下的強軍目標為引領,貫徹新形勢下軍事戰略方針,全面實施改革強軍戰略,著力解決制約國防和軍隊發展的體制性障礙、結構性矛盾、政策性問題,推進軍隊組織形態現代化,進一步解放和發展戰斗力,進一步解放和增強軍隊活力,建設同我國國際地位相稱、同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相適應的鞏固國防和強大軍隊,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堅強力量保證。
(三)基本原則
——堅持正確政治方向。鞏固完善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根本原則和制度,保持人民軍隊的性質和宗旨,發揚我軍的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全面落實軍委主席負責制,確保軍隊最高領導權指揮權集中于黨中央、中央軍委。
——堅持向打仗聚焦。適應戰爭形態演變和世界軍事發展趨勢,牢固確立戰斗力這個唯一的根本的標準,切實解決和克服軍事斗爭準備重難點問題和戰斗力建設薄弱環節,構建一體化聯合作戰體系,全面提升我軍能打仗、打勝仗能力。
——堅持創新驅動。貫徹科技強軍戰略,充分發揮軍事理論創新、軍事技術創新、軍事組織創新、軍事管理創新的牽引和推動作用,努力實現我軍現代化建設跨越式發展,謀取更大軍事競爭優勢。
——堅持體系設計。科學把握改革舉措的關聯性、耦合性,正確處理頂層設計與分層對接、長期布局與過渡安排、體制改革與政策配套的關系,使各項改革相互促進、相得益彰,形成總體效應、取得最佳效果。
——堅持法治思維。充分發揮法治對改革的引領和規范作用,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據、改革與立法相協調,注重運用法規制度固化改革成果,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
——堅持積極穩妥。既解放思想、與時俱進,努力使這次改革成為突破性的改革,又立足現實、蹄疾步穩,把握改革節奏,控制改革風險,走漸進式、開放式的改革路子,確保部隊高度穩定和集中統一。
二、 改革的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總體目標。牢牢把握“軍委管總、戰區主戰、軍種主建”的原則,以領導管理體制、聯合作戰指揮體制改革為重點,協調推進規模結構、政策制度和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改革。2020年前,在領導管理體制、聯合作戰指揮體制改革上取得突破性進展,在優化規模結構、完善政策制度、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等方面改革上取得重要成果,努力構建能夠打贏信息化戰爭、有效履行使命任務的中國特色現代軍事力量體系,進一步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軍事制度。
按照總體目標要求,2015年,重點組織實施領導管理體制、聯合作戰指揮體制改革;2016年,組織實施軍隊規模結構和作戰力量體系、院校、武警部隊改革,基本完成階段性改革任務;2017年至2020年,對相關領域改革作進一步調整、優化和完善,持續推進各領域改革。政策制度和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改革,成熟一項推進一項。
(二)領導管理體制。著眼加強軍委集中統一領導,強化軍委機關的戰略謀劃、戰略指揮、戰略管理職能,優化軍委機關職能配置和機構設置,完善軍種和新型作戰力量領導管理體制,形成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運行體系。
從職能定位入手,按照突出核心職能、整合相近職能、加強監督職能、充實協調職能的思路,調整改革軍委機關設置,由總部制調整為多部門制。軍委機關下放代行的軍種建設職能,剝離具體管理職能,調整歸并同類相近職能,減少領導層級,精簡編制員額和直屬單位,使指揮、建設、管理、監督四條鏈路更加清晰,決策、規劃、執行、評估職能配置更加合理。
健全軍種領導管理體制,優化軍種機關職能配置和機構設置,發揮軍種在建設管理和保障中的重要作用。調整改革后勤保障領導管理體制,以現行聯勤保障體制為基礎,調整優化保障力量配置和領導指揮關系,構建與聯合作戰指揮體制相適應,統分結合、通專兩線的后勤保障體制。改革裝備發展領導管理體制,構建由軍委裝備部門集中統管、軍種具體建管、戰區聯合運用的體制架構,裝備發展建設實行軍委裝備部門—軍種裝備部門體制,裝備管理保障實行軍委裝備部門—軍種裝備部門—部隊保障部門體制。加強國防動員系統的統一領導。
(三)聯合作戰指揮體制。適應一體化聯合作戰指揮要求,建立健全軍委、戰區兩級聯合作戰指揮體制,構建平戰一體、常態運行、專司主營、精干高效的戰略戰役指揮體系。重新調整劃設戰區。
按照聯合作戰、聯合指揮的要求,調整規范軍委聯指、各軍種、戰區聯指和戰區軍種的作戰指揮職能。與聯合作戰指揮體制相適應,完善聯合訓練體制。
(四)軍隊規模結構。堅持走中國特色精兵之路,加快推進軍隊由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能型轉變。裁減軍隊現役員額30萬,軍隊規模由230萬逐步減至200萬。優化軍種比例,減少非戰斗機構和人員。壓減軍官崗位。優化武器裝備規模結構,減少裝備型號種類,淘汰老舊裝備,發展新型裝備。
(五)部隊編成。依據不同戰略方向安全需求和作戰任務,調整結構、強化功能、優化布局,推動部隊編成向充實、合成、多能、靈活方向發展。優化預備役部隊結構,壓減民兵數量,調整力量布局和編組模式。
(六)新型軍事人才培養。遵循軍事人才培養規律,構建軍隊院校教育、部隊訓練實踐、軍事職業教育三位一體的新型軍事人才培養體系。健全軍委、軍種兩級院校領導管理體制,完善初、中、高三級培訓體系,調整優化院校規模結構。健全軍事職業教育體系,構建全員全時全域軍事職業教育平臺。創新人才培養制度機制,加強院校與部隊共育人才。
(七)政策制度。適應軍隊職能任務需求和國家政策制度創新,進一步完善軍事人力資源政策制度和后勤政策制度,構建體現軍事職業特點、增強軍人榮譽感自豪感的政策制度體系。調整軍隊人員分類,逐步建立軍銜主導的等級制度,推進軍官職業化,改革兵役制度、士官制度、文職人員制度。完善退役軍人安置政策和管理機構。深化經費管理、物資采購、工程建設和軍人工資、住房、醫療、保險等制度改革。全面停止軍隊開展對外有償服務。
(八)軍民融合發展。著眼形成全要素、多領域、高效益的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格局,構建統一領導、軍地協調、順暢高效的組織管理體系,國家主導、需求牽引、市場運作相統一的工作運行體系,系統完備、銜接配套、有效激勵的政策制度體系。分類推進相關領域改革,健全軍民融合發展法規制度和創新發展機制。
(九)武裝警察部隊指揮管理體制和力量結構。加強中央軍委對武裝力量的集中統一領導,調整武警部隊指揮管理體制,優化力量結構和部隊編成。
(十)軍事法治體系。全面貫徹依法治軍、從嚴治軍方針,改進治軍方式,實現從單純依靠行政命令的做法向依法行政的根本性轉變,從單純靠習慣和經驗開展工作的方式向依靠法規和制度開展工作的根本性轉變,從突擊式、運動式抓工作的方式向按條令條例辦事的根本性轉變。健全軍事法規制度體系和軍事法律顧問制度,改革軍事司法體制機制,創新紀檢監察體制和巡視制度,完善審計體制機制,改進軍事法律人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組織法制和程序規則,全面提高國防和軍隊建設法治化水平。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中央軍委 改革 國防 軍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