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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實施新臨時救助辦法 實現全省人群全覆蓋
新華社杭州1月1日電(記者岳德亮)“升級版”的《浙江省臨時救助辦法》從2016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群眾遇到的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生活困難,可以得到有效解決。
浙江省民政廳社會救助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新的臨時救助辦法實現了救助對象全覆蓋,除了本省戶籍人口,還包括持有《浙江省居住證》人口和困難發生在本省的流動人口。
該辦法將臨時救助確定為,遭遇火災、交通事故、突發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難,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的家庭。
據了解,新辦法的救助標準為,一次性給予每人當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6倍以下的基本生活救助;特別困難的,可以適當增加,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2倍。(完)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浙江 救助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