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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星之死揭開了求職“雷區”一角
“兼職刷單”最需提防
在江西某大學讀大二的林冬有逛論壇的習慣。7月15日晚,他在論壇上無意中看到一條信息:“淘寶商城新店招刷單人員,每單報酬10~15元。只需要動動手指,日賺百元不是夢!”
更引起他注意的是,下面還有3條評論:“感謝發福利”“親測為真,干了一個星期,賺了600多元”“用掙來的錢換了新手機,倍兒有面!”最后一條評論還附了一張新手機的圖片。
“反正暑假期間也沒啥事干,不如做個兼職掙點小錢。”林冬通過廣告上留下的微信號與對方取得了聯系,并按照要求將姓名、職業、聯系電話、銀行卡號等個人信息悉數發了過去。
很快,對方傳給林冬一張簡歷表,表示“我們是正規的廣告公司,請務必認真填寫表格,如含有虛假信息將沒辦法兼職。”簡歷表上要求提供的信息和林冬先前提交的信息基本一致,其中“個人經歷”一欄寫成了“各人經歷”。
但這個別字并沒有引起林冬的警覺。第二天,對方告訴他,兼職申請已經通過,可以開始工作“刷單”了。
第一單,對方給了林冬一個180元的臺燈的淘寶鏈接,林冬付款并填寫了五星好評后,對方很快將180元本金及“傭金”15元通過支付寶轉給他。第一筆刷單成功且有返利,這讓林冬非常開心。第二次,對方讓他“刷單”購買2部手機,一共3500元。這次,對方并沒有及時返還本金及傭金。
“我這邊系統有點延遲。要不這樣,你把1000元的空氣凈化器也一起刷掉,我把兩單的費用一起轉給你,再額外補給你20元。”在對方的催促下,林冬又買了一臺空氣凈化器。
正當林冬期待轉賬時,卻發現對方已將他拉黑。他知道自己上當了,隨即報了警。
警察告訴林東,網購刷單是一種以虛假的銷售量信息獲取消費者信任的行為,破壞了誠信體系和公平競爭。《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另一方面,在應聘網絡兼職和工作過程中,切勿輕易透露個人信息,不要盲目相信高回報,應注意保留對方的信息以便維權。
在58同城網站的線上舉報平臺,涉及所有招聘業務線的舉報中,對兼職刷單類欺詐的舉報占到69%,受害者人均被騙金額高達3200元,遠遠高于其他類別互聯網欺詐的人均被騙金額(1000元左右);其次分別為預付費欺詐和“黑中介”欺詐。
找到了工作,掉入了租房陷阱
7月初,為了在即將到來的大四畢業季增添求職砝碼,湖南某大學大三學生鐘偉航到上海一家外資企業兼職,約定的報到時間為7月10日。
鐘偉航原本打算7月8日提前去上海,先到朋友家借宿兩天,利用上班前這段時間找個住處。但到上海后他才發現,公司地處繁華地段,周邊房子不僅租金高,而且房東大都不愿意短租。
就在一籌莫展之際,鐘偉航在網上看到了一條租房信息,價格是他認為比較合理的,裝修是他喜歡的日式風格,房東還愿意短租。
他通過微信聯系了“房東”,對方表示,要不是自己因為工作需要到北京鍛煉一年,才舍不得將自家房子拿來出租。二人約定次日下午見面看房。
“需不需要提前交訂金?”為了測試真偽,鐘偉航故意拋出這個問題。在得到否定的回答后,他徹底放心了,還在微信朋友圈里說:“剛到上海就遇上了小幸運,希望是個好開始。”
第二天下午3點,準備赴約的鐘偉航接到“房東”電話。對方稱自己臨時要去成都出差,會委托朋友代其簽約。
下午4點半,自稱是“房東朋友”的男子來電,告訴他再有5分鐘就能到達指定地點。接著,“房東”又打來電話,稱他朋友趕時間,待會兒把鑰匙拿給鐘偉航就要馬上離開。為節省時間,最好是先把首月租金3000元通過支付寶轉給他,至于押金可以等他出差回來后再當面交清。
就在鐘偉航遲疑之際,“房東”對房屋進行了詳細描述,甚至特意囑咐他記得幫忙打理陽臺上的花草等事項。他相信了,轉了3000元過去。
但隨后,“房東”與“房東朋友”的電話就打不通了。
58同城發布的《2017年暑期生活安全報告》稱,線上舉報平臺的租房類互聯網欺詐中,人均被騙金額約為2560元。92%的欺詐者通過網絡在異地實施詐騙,其中一些騙子會購買與詐騙地手機號碼歸屬地相同的“黑卡”手機號碼,偽裝成本地交易,麻痹受騙者。通過異地作案、多手機號作案等手段,這些租房欺詐者更容易擺脫平臺的監管甚至警方的追蹤。欺詐者會編造虛假房源,通過偽造的房產證與身份證博取租房者信任,隨后以不在本地、身體不便、家庭對出租房屋有爭議等為由,要求租房者先交訂金或房租。
從舉報者的年齡來看,90后占了44%。這類人群社會經驗相對缺乏,網絡安全意識有待提高,更易陷入租房欺詐的圈套。絕大多數人在見到房東或房屋之前,就提前打款。
從前期找工作到后期維權,陳海森的這個暑假花了20多天,收獲的只有教訓。7月28日,“出師未捷”的陳海森,踏上了從蘇州返回福建的火車。回想自己的求職經歷,他在微信朋友圈里發了一句感慨:“明槍易躲,暗箭難防。”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李文星之死 求職“雷區”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