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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公布印度邊防部隊在中印邊界錫金段越界進入中國領土的事實和中國的立場
1. 洞朗地區位于中國西藏自治區亞東縣,西與印度錫金邦相鄰,南與不丹王國相接。1890 年,中國和英國簽訂《中英會議藏印條約》,劃定了中國西藏地方和錫金之間的邊界。 根據該條約規定,洞朗地區位于邊界線中國一側,是無可爭議的中國領土。長期以來,中國邊防部隊和牧民一直在該地區開展巡邏和放牧活動。目前,洞朗地區與錫金之間的邊界是中印邊界錫金段的一部分。
2. 2017 年 6 月 16 日,中方在洞朗地區進行道路施工。6 月 18 日,印度邊防部隊 270 余人攜帶武器,連同 2 臺推土機,在多卡拉山口越過錫金段邊界線 100 多米,進入中國境內阻撓中方的修路活動,引發局勢緊張。印度邊防部隊越界人數最多時達到 400 余人,連同 2 臺推土機和 3 頂帳篷,越
界縱深達到 180 多米。截至 7 月底,印度邊防部隊仍有 40多人和 1 臺推土機在中國領土上非法滯留。
3. 事件發生后,中國邊防部隊在現地采取了緊急應對措施。6 月 19 日,中方通過外交途徑緊急向印方提出嚴正交涉,對印方非法越界行為予以強烈抗議和譴責,要求印方立即將越界的印度邊防部隊撤回到邊界線印度一側。中國外交部、國防部、中國駐印度使館在北京和新德里先后多次向印度提出嚴正交涉,強烈要求印度尊重中國的領土主權,立即撤回越界的邊防部隊。中國外交部、國防部發言人多次公開表態,說明事實真相,表明中方立場,并公布了印軍越界的地圖和現場照片(見附件 1)。
4. 中印邊界錫金段已由 1890 年《中英會議藏印條約》(以下簡稱“1890 年條約”,見附件 2)劃定。該條約第一款規定:“藏、哲之界,以自布坦交界之支莫摯山起,至廓爾喀邊界止,分哲屬梯斯塔及近山南流諸小河,藏屬莫竹及近山北流諸小河,分水流之一帶山頂為界”(注:支莫摯山即今吉姆馬珍山)。此段邊界線走向條約敘述清晰準確,實地邊界線沿分水嶺而行,走向清晰可辨。
5. 新中國成立和印度獨立后,兩國政府均繼承了 1890年條約以及據此確定的中印邊界錫金段已定界,這反映在印度總理尼赫魯給中國總理周恩來的信件、印度駐華使館給中國外交部的照會、中印邊界問題特別代表會晤印方提交的文件中(見附件 3)。長期以來,中印兩國按 1890 年條約確定的邊界線實施管轄,對于邊界線的具體走向沒有異議。邊界一經條約確定,即受國際法特別保護,不得侵犯。
6. 6 月 18 日以來,印度邊防部隊非法越過中印錫金段邊界進入了中國領土,這是不容否認的事實。此次事件發生在邊界線清楚的已定界地區,與過去雙方邊防部隊在未定界地區發生的摩擦有著本質區別。印度邊防部隊越過既定邊界,侵犯了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違反了 1890 年條約,違反了《聯合國憲章》,是對國際法基本原則和國際關系基本準則的粗暴踐踏,性質非常嚴重。
7. 事件發生以來,印度炮制種種“借口”為其非法行為辯護,有關說法在事實和法律上毫無根據,根本不能成立。
8. 中印邊界錫金段已經劃定,洞朗地區是中國領土。中國在自己的領土上進行道路施工,目的是為了改善當地的交通,完全正當合法。中國修路活動沒有越過邊界線,而且提前通報了印度,最大限度體現了善意。印度邊防部隊公然越過雙方承認的邊界線,侵入中國領土,侵犯中國的領土主權。這才是真正企圖改變邊界現狀,也嚴重破壞了中印邊境地區的和平與安寧。
9. 印度以中國修路活動帶來“嚴重安全風險”為自己的非法越界行為辯護。聯合國大會 1974 年 12 月 14 日通過的 3314 號決議規定,不得以任何理由,不論是政治性、經濟性、軍事性或其他性質理由,為一個國家的武裝部隊侵入或攻擊另一國家的領土作辯解。以所謂的“安全關切”為由越過已定邊界線進入鄰國領土,無論從事任何活動,都違反國際法基本原則和國際關系基本準則,都不會為任何一個主權國家所容忍,更不是中印兩個鄰國正常的相處之道。
10. 長期以來,印軍在多卡拉山口及其附近地區的邊界線印度一側修建了道路等大量基礎設施,甚至在邊界線上修建碉堡等軍事設施。與此相反,中國在該段邊界線中國一側只進行了少量的基礎設施建設。近年來,印度邊防部隊還阻撓中國邊防部隊沿著邊界線正常巡邏執勤,并企圖越界修建軍事設施,中國邊防部隊對此多次提出抗議并依法拆除印軍越界設施。實際上,正是印度企圖不斷改變中印邊界錫金段現狀,對中國構成嚴重的安全威脅。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外交部 印度 越界 事實 中國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