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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立法:泄露個人信息最高可罰10萬元
核心閱讀
國內最高規格的快遞行業專題性法律文件《快遞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日前公開征求意見,主要從個人信息、人員保障、綠色安全、消費者權益四方面對快遞業加以規范和約束,尤其在強化寄遞實名制、防范個人信息泄露等方面著墨較多。征求意見稿對于完善飛速發展的快遞行業監管體系,促進快遞業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伴隨著互聯網電商的發展,快遞業出現了井噴式增長。然而,快遞行業高速增長的背后也埋藏著不少隱患:個人信息泄露、快遞實名制有名無實、野蠻分揀等不規范問題帶來大量消費者投訴,今年春節后還爆出了多家快遞公司部分網點出現包裹積壓、拖欠員工工資等情況的新聞。
面對快遞業亟須規范的現狀,《快遞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日前在國務院法制辦官網全文公布以正式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從而進一步推動針對規范快遞行業的立法進程。
泄露個人信息,最高可罰10萬元
從網上購買大量快遞單,利用這些快遞單上所包含公民的個人姓名、電話、地址、購買過的商品以及購買價格等信息,通過電話進行所謂“精準”營銷……許多人莫名其妙接到此類騷擾電話,而其源頭就是從快遞行業泄露的個人信息。
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征求意見稿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用戶信息泄露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向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報告。
中國科學院高級工程師荊濤博士表示,消費者個人信息會在快遞物流管理系統中被保存下來,如果存在監管盲區就會導致泄露,“例如區縣一級的快遞公司中轉機構都可以掌握本區域近期所有的物流流轉信息,這就導致許多人抵制不住誘惑。”
對此,在具體的操作層面,征求意見稿也給出了應對之策,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建立快遞運單及電子數據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用戶信息等電子數據,定期銷毀快遞運單,采取有效技術手段保證用戶信息安全。具體辦法由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對于未定期銷毀快遞運單以及出售、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等行為,征求意見稿也給出了相應處罰,即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張永和表示,保護個人信息安全需要建立一整套相關制度來規范快遞行業,包括建立完善相關追責機制。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快遞 企業 征求意見 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