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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就《快遞條例》征意見 力挺實名制劍指用戶信息泄露
中新網11月17日電(生活頻道 劉旭輝)國務院自16日就《快遞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建立快件運單及電子數據管理制度,定期銷毀快件運單”成為關注焦點,意見稿稱,此舉意在確保用戶信息安全。快遞實名制正式實施以后,相關部門再提用戶信息安全,其落實效果令人充滿期待。
快遞企業擬定期銷毀運單保障信息安全 未落實實名制或被罰1萬
昨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就《快遞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第二十六條稱,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建立快件運單及電子數據管理制度,定期銷毀快件運單,確保用戶信息安全。
11月1日起,快遞實名制在我國正式實施。自該政策公布以來,用戶信息能否得到保障的質疑聲就持續不斷。一家大型門戶網站的調查顯示,七成網友擔心實名制會造成身份信息泄露。此次意見稿的公布,為保障用戶信息安全提出明確措施,令網友們期待。不過也有網友表示疑惑,定期銷毀快件運單,效力到底有多大?“如果個人信息被泄露,在銷毀之前就已經泄露了”。
此外,意見稿明確指出,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非法出售或者泄露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用戶信息泄露、毀損、丟失的情況時,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向所在地郵政管理機構報告。
中新網生活頻道觀察到,本月1日快遞實名制正式實施以來,各地落實情況并不盡如人意。據多家媒體報道,寄件人使用“梅長蘇”、“李莫愁”、“矮大緊”等奇葩的假名字時,都可順利寄出快遞。在開箱驗視方面,多家快遞網點被曝出未嚴格執行。
針對此種情況,意見稿提出,快遞企業應當對快遞運單信息進行核對,發現快遞運單填寫不完整或者信息填寫不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收寄;用戶拒絕驗視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收寄。企業收寄快件時未核對快遞運單信息,或者快遞運單信息填寫不完整、不實仍予收寄,情節嚴重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快遞用戶信息安全引擔憂 多部委發文保障
自2007年以來,我國快遞行業發展迅猛,業務量7年增長6.7倍,年均增長率高達40.4%。2014年全國快件量突破146億件,躍居世界第一。我國快遞業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用戶信息安全是其中不可忽視的一個方面。近些年,我國多部委出臺相關文件,加強對個人信息安全的保護。
今年10月份,國務院印發了《關于促進快遞業發展若干意見》,提出到2020年,快遞業業務量和業務收入分別要達到500億件和8000億元人民幣,快遞市場規模穩居市場首位。在個人信息安全方面,該意見提出“完善快遞業安全監管信息平臺,健全信息采集標準和共享機制,實現快件信息溯源追查,依法嚴格保護個人信息安全。”
2014年3月頒布實施的《寄遞服務用戶個人信息安全管理規定》明確指出,“用戶在使用寄遞服務過程中的個人信息,包括寄(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證件號碼、電話號碼、單位名稱,以及寄遞詳情單號、時間、物品明細等內容”,應依法受到保護。
更早的2013年3月實施的新版《快遞市場管理辦法》提出,快遞企業不得違法提供從事快遞服務過程中獲悉的用戶信息,快遞從業人員不得扣留、倒賣、盜竊快件(郵件),不得違法提供從事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中新網生活頻道)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快遞條例 實名制 用戶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