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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販賣人口報告》將中國人權調為最差 外交部回應
問:索馬里邦特蘭政府官員稱,在邦特蘭地區海岸附近有一艘外國船只發生爆炸,我們尚不知該船屬于哪個國家,請問是否為中國船只?
答:我不希望它是中國船只。當然,無論哪個國家的船只,發生這樣的事情總是不幸的。我也是剛剛聽說了這個情況,我的同事們正在進行了解。我目前沒有具體情況可以向你提供。
問:“中華民國(臺灣)駐厄瓜多爾商務處”近日更名為“臺北駐厄瓜多爾商務處”。此前,臺灣駐阿聯酋迪拜的代表處也更名。臺灣方面表示,有多個駐“非邦交國”代表處遭中方“打壓”被要求更名。中方對此有何回應?
答:中國政府對厄瓜多爾政府本著一個中國原則處理涉臺問題表示高度肯定和贊賞。這一事實再一次充分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國際社會的人心所向、大勢所趨。這決不是一個所謂中國政府施壓的問題。
問:昨天,中國外交部回應了印度邊防人員在中印邊界錫金段跨界進入中國境內事件。印方是否已經采取措施解決中方的關切?該事件最新進展如何?
答:關于印度邊防人員在中印邊界錫金段中國界內挑起事端的事情,昨天中國國防部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已經先后作出表態。
我在這里要強調,印度邊防人員在中印邊界錫金段越界進入中國境內,阻撓中國邊防部隊在洞朗地區的正常活動,我們已經采取了相應的應對措施。就你剛才所提到的問題,中方在北京和新德里都已經向印度方面提出了嚴正交涉,表明了我們的嚴正立場。我在這里必須指出,中方對發展中印友好關系是有誠意的,同時中方維護自身主權權益的立場也是堅定不移的。我們要求印度方面迅速采取正確措施,立即將非法越界進入中國境內的人員撤回邊界線印度一側。
問:中方昨天表示,中印邊境出現的情況使印度香客朝圣受阻。這300多名印度香客接下來幾周該怎么辦?中方是否會為他們提供妥善安排還是會繼續拒絕他們?
答:關于印度邊防人員非法進入中國境內問題,剛才我已經重申了中方的嚴正立場和要求,我不再重復。
關于印度官方香客經中印邊界錫金段乃堆拉山口進入中國赴西藏朝圣的問題,我相信印度民眾十分清楚,長期以來,中國政府從中印友好關系大局出發,克服巨大困難,做了大量工作,為印度官方香客赴西藏朝圣提供了必要便利。但是,近日印度邊防人員在中印邊界錫金段越界進入中方境內,中方已采取必要和緊急的應對措施。同時,出于安全考慮,我們不得不暫緩安排印度官方香客團經過中印邊界錫金段乃堆拉山口入藏朝圣,我們已通過外交渠道告訴了印度政府。
至于你問到的下一步安排,這當然是需要印度方面首先采取必要措施緩解由于非法進入中國境內造成的安全緊張,為印度官方香客經乃堆拉山口赴藏朝圣創造必要條件。
問:新一輪敘利亞問題和談將于7月4至5日在阿斯塔納召開。中國敘利亞問題特使或外交部官員是否將與會?
答:敘利亞問題只能通過政治和外交途徑解決,這是中方的一貫立場。我們認為,無論是致力于落實停火止暴的阿斯塔納對話會,還是致力于推進政治解決進程的日內瓦和談,都是在向和平解決問題的方向作出積極努力。
當前,敘利亞局勢正處于關鍵階段,我們呼吁所有有關各方能夠從維護地區和平穩定的大局出發,相向而行,共同努力,一道為敘利亞問題的政治解決發揮建設性作用。
至于你提到的具體問題,我可以告訴你,中方一向支持相關政治解決進程。我們希望7月4日在阿斯塔納舉行的和談能夠取得積極成果。關于中方派團與會的問題,有消息我們會及時發布。
會后有記者問及:中方認為中印邊界錫金段已經劃定,你能否介紹該段邊界是如何確定的?是依據哪些條約確定的?印度政府何時、通過何種方式予以確認的?
答:中印邊界錫金段具有明確的法律依據。1890年《中英會議藏印條約》第一款規定:“藏哲之界,以自布坦交界之支莫摯山起,至廓爾喀邊界止,分哲屬梯斯塔及近山南流諸小河,藏屬莫竹及近山北流諸小河分水流之一帶山頂為界”。條約中所說的“哲”就是哲孟雄,是錫金的古稱。根據這一條約,印軍越界地區毫無疑問位于邊界線中方一側。中印邊界錫金段是中印兩國都承認的已定界,這是歷屆印度政府都承認的事實。印度領導人、印度政府有關文件,印方在中印邊界問題特別代表會晤中都確認,雙方對1890年簽訂的《中英會議藏印條約》所規定的中印邊界錫金段的走向擁有共識。遵守這些條約、文件的規定,是印方不容推卸的國際義務。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販賣人口報告 中國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