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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搶注商標實是對山寨的妥協
為了防止別人惡意搶注相同、近似商標,很多企業在商標注冊上“山寨”了自己。近日,有網絡消息稱,大白兔為了保護自己的商標,注冊了10幾個近似商標:有大灰兔、大黑兔、大花兔、小白兔、金兔、銀兔……有人對此評論道,可是他們(備注:“大白兔”奶糖商標所有者上海冠生園食品有限公司)還是疏忽了小貝兔、大日兔、大臼兔、太白兔、大白免。(6月17日 澎湃新聞網)
假冒偽劣商品確實可恨,于商家和消費者而言都是亟待清除的市場毒瘤。如今許多知名企業搶先注冊商標,一連十幾至數十個名稱,這樣一種“搶占先機”的行為卻是樂壞了網友。可以理解企業對此的無奈,但是企業這般做法,反而是對“山寨”的妥協,是一種默許的縱容。
網友調侃大白兔注冊了十幾個商標名稱后,還是疏忽了可能被山寨的名稱。說來博人一笑,可卻實實在在一針見血刺中要害。企業能有多大的腦洞可以想出所有可能出現的山寨商標呢?不可否認,搶先注冊一部分商標可以抵制一些山寨產品,然而卻是飲鴆止渴。從目前各知名企業所搶先注冊的商標名稱來看,還是有很多名稱是容易被山寨的,難道企業要一直去注冊,填補這永不休止的無底洞嗎?很明顯是不現實的,而且企業如此做法在另一層面上是對山寨的縱容。企業已注冊的商標如果被山寨即當侵權毫無爭議,可對于企業尚未注冊的商標,豈非暗示說山寨產品強行占用還是合乎情理的?
企業搶先注冊商標名稱看起來是對山寨的重擊,可是卻殺敵八百,自損一千,且更是給消費者帶來不小的麻煩。報道中稱,如今許多的商標名稱,比如“阿里爸爸”“老干爹”“六糧液”等等,都不是山寨,而是阿里巴巴等正牌企業注冊的。可是對于消費者來說,又怎么能分辨這讓人眼花的商標真偽,這不僅阻礙了消費者正常消費,也給企業自身帶來負面影響。當市場上皆是李鬼時,李逵就也成李鬼了。
國內因假冒注冊商標而入罪的案例不在少數,各種山寨也是五花八門。對于此種現象社會各界需要做的是究其原因,尤其是需要企業和政府聯合起來從根而治。《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既然有法可依,那就有法必依,且執法必嚴。企業要積極配合政府尋找在假冒注冊商標中可能出現的漏洞,盡全力去彌補,而不該向山寨妥協。類似搶先注冊商標名稱的行為決不該被提倡,我們與山寨拼的不是速度,而是打假的決心與力度。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企業 商標 山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