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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問智能快遞柜:沒收到取件碼 快件被延誤、損毀 誰擔責?
寄存期間發生丟失、損毀 誰擔責?
便捷、高效是智能快遞柜帶來的改變,但快件被直接放入柜中,從側面也驗證了“開箱驗視”環節的嚴重缺失,其中利弊如何平衡?
“這確實是個新情況,亟待被納入行業規范的考量和研究中。”中消協商品服務監督部副主任李妍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說,比如,快件在放入快遞柜后出現丟失、損毀,責任該由誰負擔?如果快遞柜的寄存服務開始收費,那消費者的權益就該得到有效保障,快遞柜企業又該承擔哪些責任?
對于權責劃分,上述規定要求,快遞企業要跟第三方智能快件箱運營企業簽署書面協議,約定相關權責義務,包括存放期限及逾期處理辦法;用戶信息安全保障責任;快件投放(提取)信息互通義務等。“使用智能快件箱進行快件投遞服務過程中,快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等服務質量問題的,快遞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解決”。
快遞研究專家趙小敏對中新網記者表示,由于快遞本質是“門到門”的服務,即使快件是在快遞柜寄放期間出現問題,消費者也應當找快遞企業維權。至于快遞柜企業和快遞企業間如何約定責任義務,需要他們雙方再協商劃分。
最易失聯的“最后一公里” 誰守護?
“無論是寄放到便利店、物業管理處,還是智能快遞柜,寄放那一刻,物流信息也會隨之更新為代收或者已簽收。”上述業內人士說。
的確,柳南6月13日才從快遞柜取出的快件,物流信息只更新到6月9日,且赫然寫著:“已簽收”。
沒有物流信息跟蹤、沒有專人保護,快遞的“最后一公里”,卻成為最易失聯的一段路。
為此,上述規定也提出,快遞企業使用智能快件箱提供投遞服務,應當通過電話或者互聯網等方式提供跟蹤查詢信息,明確標識快件已投入智能快件箱、快件已被收件人取出、快件已被快遞業務員取出等節點信息。
“快件在快遞柜中的動態監測信息,快遞企業是有的,但在應用和共享上存在很多問題”,趙小敏表示,快遞企業應利用起這部分數據,為商家和用戶提供更加精準的服務,甚至可以在派送前詢問用戶的詳細位置,進行精準派送。
編輯:梁霄
關鍵詞:智能 快遞柜 快件 取件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