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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擬為11行業訂工時指引 月薪不超過1.1萬者受惠
中新網6月14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研究多年的標準工時終有定案。香港特區政府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昨日通過標準工時委員會提交的報告,建議以立法方式規定雇主須與月薪1.1萬元(港幣,下同)或以下的基層雇員簽訂書面雇傭合約,列明工時及超時工作的補償安排條款,料2020年底或2021年初實施,61萬名基層打工者將受惠。香港特區政府勞工及福利局表示,標準工時議題在社會上仍有相當大分歧,不希望原地踏步,建議措施確實使一部分雇員受惠。
行政會議通過報告建議,立法規管雇主須與月薪不超過1.1萬元的基層雇員訂定雇傭合約,當中要列明工時及工作補償的安排,超時工作所獲的補償不能少于協議工資率或相應的補假。香港約有20萬名沒有簽訂書面雇傭合約的雇員,另有40.8萬名有簽訂書面雇傭合約、但沒有訂明每周工時或超時工作的補償方法的雇員。
擬為11行業訂工時指引
如以同一工資界線計算,現時有55萬名合約無列明如何計算超時工資補償,或補償少于基本工資的雇員,單計“補水”差額已涉及每年5.24億元開支。香港特區政府建議為包括安老及零售在內的11個行業,制訂工時指引,配合不同行業需要。香港特區政府勞工處將通過11個行業性三方小組,編訂行業的工時標準及超時工作的補償方法等指引內容,供雇主參考及采用。
香港特區政府委任勞顧會作平臺,讓勞資雙方代表討論立法建議內容及實施安排,計劃于明年下半年提交修訂《雇傭條例》予立法會審議,料2020年底或2021年初實施。
香港特區政府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蕭偉強表示,1.1萬元的界線是根據2016年香港特區政府統計處有關收入按年調查中第二十個百分位數制定,將工資線訂于1.1萬元是基于增加雇員權益保障,亦顧及企業的承受力與香港經濟穩妥發展,“我們平衡對社企及社會的影響,作為立法的標準工時是首次,有穩健的起步較為穩妥。”
根據2016年香港特區政府統計處有關收入按年調查,全部行業的每月工資中位數均高于1.1萬元,當中非技術工人、飲食、物業管理、保安及清潔服務及雜項活動分類的中位數貼近1.1萬元水平。
被問到立法保障范圍訂于月薪1.1萬元或以下是否過低,蕭偉強指規管合約工時是一個起步點,“要以循序漸進的方式推展工時政策,建議亦保障相當數量的雇員。”
不過,新建議未有就最高的合約工時立法,外界擔憂雇主或會制訂不合理的合約,亦未必遵從指引。蕭偉強表示,行業性指引根據照顧行業的特殊需要,相信實施書面合約有助監察不合理安排,提高工時條款的透明度,將來若有不合理的工時條款,該些雇主招聘時亦會有困難。
對于不少雇員期望制定標準工時,香港特區政府勞工及福利局建議實施合約工時兩年后檢討成效及影響,屆時會審視是否需要立法制定標準工時及其內容安排。
編輯:曾珂
關鍵詞:香港擬為11行業訂工時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