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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山反腐掀“護根”風暴:2000余人主動說明問題
樂山掀“護根”風暴
2000余人主動向紀委說明問題
“汪書記,你空不空?我有件事必須要找你說一下。”說這話的,是樂山市沐川縣某村主任。時間是今年4月中旬。
他向鄉紀委書記主動交代了一件事:“2012年,我任計生專干時,有個劉姓的村民準備生育小孩,就繳納了1000元的保證金。至今這1000塊錢還在我手中,今天交給紀委。”
4月20日,樂山市犍為縣某局一位副科長,主動到縣紀委信訪室交代了自己因工作失職造成國家稅收損失的問題。
“我在對××企業享受退稅優惠政策的監管期間,在對該企業的殘疾職工在崗情況、在職殘疾職工人數等方面進行檢查以及對該公司報送的退稅資料進行審核時,不認真履行職責,走過場,導致未達到退稅條件的該公司通過了審核,給國家稅收造成了損失。”
峨眉山市政府一名副市長,主動說明在任某鄉鎮黨委書記期間,違規為單位職工購買8萬元運動服問題。某縣縣委書記,主動向市紀委書記寫信,說明自己在公務接待中,“用礦泉水瓶裝高檔白酒”接待的問題。
……
從3月開始,截至6月7日,整個樂山市,主動向紀委說明問題的一共有2000余人,涉及資金600萬元左右。
今年1-5月,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214件,占立案總數的54.73 %,較去年同期增長120%。
這一切,緣于樂山正在推行的“護根行動”。
今年以來,樂山市委站在為黨“護根”、為黨“護旗”的政治高度,堅持抓住“關鍵少數”與管住“最大多數”同頻共振,拔“爛根”、治“病根”、理“亂根”、育“新根”。有專家評價其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樂山實踐”。
樂山為什么要進行“護根行動”?或者說,喊響“護根”的,為什么會是樂山?這里面有些什么故事?日前,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前往樂山,現場進行調查,力圖解讀其中的機緣巧合。
一份紅頭文件
去年11月8日,劉光輝和唐明兩人,到樂山市井研縣三江鎮三江村調研。
唐明是樂山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而劉光輝,則是樂山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劉光輝是2016年8月26日上任樂山的。之后的幾個月,他到基層走訪、座談、個別聊天,一個“護根”的雛形,這次在三江村形成。
“共產黨的根,在基層;樹要長得好,根很重要。再不護根,就來不及了。”“根爛了,就要拔掉;根病了,就得治。”“樂山8844個基層黨組織、18萬多黨員,要想辦法管起來,系統的管起來。這是一個系統工程,不是紀委或其他某個部門能綜合治理,要從全黨的角度,綜合、系統治理。”
那天之后的一段時間里,劉光輝都在思考怎么“護根”、怎么系統“護根”。
他專題向市委書記彭琳進行了匯報。彭琳是2016年2月上任樂山的,只比劉光輝早到樂山半年。
劉光輝的匯報,得到了彭琳的大力支持。市委常委會,先后3次對“護根”行動內容進行專題研究,彭琳還親自審改具體內容。
今年3月28日,樂山市委出臺文件《關于開展“護根”行動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實施意見》,明確四大板塊,21項具體內容,并落實牽頭單位和配合單位。
3月29日,樂山市委召開2000余名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參加的全市“護根”行動動員部署會,彭琳發表講話,動員部署“護根”行動。
樂山市紀委牽頭組成24個宣講組,分赴各縣(市、區)、市級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點對點宣講并督促落實‘護根’行動;編印《實施意見》讀本,拍攝制作《哀鑒——樂山市基層腐敗案件警示錄》專題片,解剖反面典型案例,分層分類組織全市黨員干部觀看,引導廣大干部對照反思、汲取教訓、改進作風;利用“嘉廉話”綜合傳播平臺和一村(居)民小組一微信群,及時向群眾推送“護根”行動“大數據”,激發各級黨員、干部和群眾參與“護根”行動的主動性。
樂山市紀委健全問題線索收集網絡,幾乎讓“微腐敗”無法藏身。其一,由下而上,通過集中公布舉報電話、郵箱、網址,鄉鎮趕場日擺攤設點等方式收集線索;其二,由上而下,通過巡視巡察、專項檢查、重點抽查、深入辦案等方式發現線索;第三,橫向聯動,通過執紀執法部門相互移送,黨委、人大、政協、政府職能部門向紀委移送等方式獲取線索。
一場目的明確、措施具體的“護根”行動,在樂山全面打響。
一個權威解讀
對此次全市范圍內開展的“護根”行動,樂山市紀委副書記黃國兵,進行了權威解讀:“黨的基層組織、基層黨員、基層干部,是黨和人民事業這棵參天大樹的‘根’,根深則葉茂、本固則枝榮。”
拔“爛根”
黃國兵說:“這是著力解決‘微腐敗’問題”。具體做法是,開展基層侵害群眾利益案件查處專項行動,對群眾身邊腐敗開刀“動手術”。嚴查問題村(社區)、信訪集中村(社區)、貧困村(社區)中的“村霸”“蠅貪”;嚴查黨和國家機關以及國有企事業單位中失職瀆職、“雁過拔毛”式腐敗;嚴查違反政治紀律、侵占扶貧資金、套取專項資金和違規處置集體“三資”等行為。
治“病根”
黃國兵說:“這是著力解決基層作風問題。”
一是治“軟弱癥”增強戰斗力。開展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專項整治,全市整治基層黨組織237個、撤換黨組織書記15人、規范8000多個基層黨組織政治生活內容。
二是治“萎靡癥”增強服務力。開展基層干部作風專項整治,全面梳理“病癥多發區”,促使基層黨員干部隊伍形成優化作風、提高效能的強大合力。
三是治“頑固癥”增強免疫力。開展公款吃喝問題專項整治,針對基層公款吃喝中的“隱形變種”問題,提出嚴禁用公款提供高檔酒水香煙、嚴禁變相安排公務接待、嚴禁村一級報銷接待費、嚴禁各級干部中午飲酒等“七個嚴禁”紀律要求。
四是治“無為癥”增強監督力。針對脫貧攻堅開展“掛圖監督”,去年抽調114名紀檢干部組成38個監督檢查組,對脫貧攻堅項目推進、資金管理、實施程序、部門履責情況開展監督,對發現的900余個問題,“點球”反饋區縣,逐一整改銷號。
理“亂根”
理“亂根”,針對的是制度機制問題。
啟動農村集體資金、資源、資產家底清查登記工作,按照四個見底(村組“三資”總額見底,債權債務見底,經營性、非經營性、資源性資產見底,各項承包合同見底),清“家底”、交“明賬”。在此基礎上,健全完善村級收入和資產資源管理制度、村級重大事項管理流程,發揮民主理財小組監督作用,每季度開展1次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使用事項和各項財務收支監督檢查,促使陽光化運行。
審計延伸到“最后一公里”。明確由審計部門牽頭,依托鄉鎮、片區紀工委等力量,開展村級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重點對任期屆滿、離職或免職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和村(社區)主任任職期間的重大事項決策、村級事務審核審批、專項資金管理開支等情況進行審計。
權力規范到“制度籠子”。推行明、詢、查、考、述、評、糾“七步工作法”,將“兩個責任”層層落實到基層黨組織。制定村級事務、便民事項權力清單,落實村干部“小微權力清單”,并在顯要位置進行公示、動態管理。
育“新根”
黃國兵將此稱之為“著力解決動力路徑問題。”
培育干事創業“新動力”。開展“雙百”典型培育行動,計劃儲備100人左右的先進典型黨員個人和100個左右的基層黨建工作先進典型案例。
拓展基層干部“新來源”。激勵干部在基層一線建功立業,選調15名優秀年輕干部到民族地區鄉鎮任職,選拔62名優秀第一書記擔任鄉鎮領導職務。加大在80后、90后青年農民中培養和發展黨員力度。
打通群眾訴求“新渠道”。主動順應“網上+網下”群眾路線工作新形勢,一方面在市縣黨委辦公室成立網絡輿情辦理機構,在樂山新聞網站開通書記、市長信箱,第一時間對網民訴求和來信進行100%回應辦理。另一方面,針對群眾關心熱點難點問題,定期集中開展網絡對話,強化正面發聲。
倡導廉潔勤奮“新風尚”。制作發放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村干部警示案例選編、樂山市優秀家規家訓集等教育讀本3萬余冊,厚植廉潔土壤。
一份敦促令
4月7日,樂山市紀委發布《關于對限期主動交代違紀問題人員予以從寬處理的通告》。這份《通告》,被人簡稱為“敦促令”。“敦促令”要求:所有違紀人員,要在2017年6月30日前,向紀檢監察機關主動交代本人違紀問題,主動退繳違紀所得。紀檢監察機關視情節輕重,根據相關法紀規定,分別給予從輕、減輕或免予紀律處分。
在規定期限內,拒不主動交代違紀問題,經群眾舉報或紀檢監察機關核查屬實的,一律依紀依規從嚴處理并公開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紀檢監察機關對主動交代本人違紀問題和檢舉揭發他人違紀問題的人員情況將嚴格予以保密。”
3萬余張“敦促令”,張貼在單位、街道、社區、鄉村。各級紀委干部,到田間地頭、工廠社區,宣講“敦促令”。
很快,樂山全市有200多名各級黨員干部,主動到紀委說清問題。
“肯定還有不少人在觀望、在猶豫、在徘徊。”于是,5月初,市紀委監察局給樂山的干部們,捎去了一封信。
編輯:秦云
關鍵詞:樂山反腐 護根風暴 護根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