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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啟動機動車號牌管理改革 全國號牌統一監管
新華社北京5月31日電(記者白陽)記者31日從公安部獲悉,公安部部署啟動機動車號牌管理改革,推廣應用全國統一選號系統和號牌生產管理系統,并推出全面推行網上選號、置換車輛保留原車號牌等便民措施。
據悉,此次號牌管理改革主要涉及統一號牌發放、規范生產管理、服務便利群眾、嚴密監管制度4個方面。
針對一些地方存在的號牌發放不規范的問題,公安部要求推廣應用統一的號牌選號系統,實現統一號牌號碼發放、統一號池維護管理、統一號碼資源監管,保證選號陽光透明。同時,號碼全部簽注唯一序列標識,實現制作發放全程留痕。
根據安排,從6月20日開始,全國將分3批推廣應用統一的選號系統,第一批推廣單位有河北、吉林、江蘇、山東、河南、廣東、廣西、重慶8個省區市,及福建福州,江西吉安,湖北武漢、宜昌,四川綿陽,云南昆明,陜西渭南,新疆巴音郭楞8個市州。
此次號牌管理改革還全面推行互聯網預選號牌號碼,所有號牌資源全部向社會公示。群眾可通過“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www.122.gov.cn)或手機客戶端“交管12123”選取號牌號碼。
據悉,車主今后將可通過隨機選號和自編自選兩種選號方式自愿選號,其中隨機選號由“10選1”擴大為“20選1”,號牌號碼資源寬裕的地方可擴大為“30-50選1”。舊車轉讓或報廢后,原車主再購買新車或者二手車均可使用原號牌號碼,也可以申請使用新的號牌號碼。原車主在一年內沒有申請使用的,該號牌將重新進入選號池,向社會公開發放。
改革還放寬了使用原車號牌時限。從6月20日起,使用原機動車超過三年可以保留該車號牌的要求,調整為使用一年后即可申請保留;同時,將原車轉讓或報廢后6個月內提出保留原號的申請時限,調整為一年內可以提出。
公安部要求,在改革推進過程中,各地要嚴密監管制度,建立舉報平臺,暢通監督渠道,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記者還了解到,去年在5個城市試點新能源汽車號牌以來,試點城市已發放5.6萬副號牌。公安部將總結試點經驗,逐步擴大新能源汽車號牌試點范圍。(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機動車號牌管理改革 號牌統一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