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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救被困者費用誰買單? 八成受訪者贊成立法規范
青年山中玩摩托車摔傷被困,消防員往返十公里進行營救。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張丹羊 通訊員消宣攝
5月2日,廣州市消防在24小時內連接兩起群眾被困山林的警情;5月5日,本報報道了藍天救援協會在4月27日同時接到兩起白云山有人失聯的求助……據不完全統計,從去年至今年5月10日,廣州市119指揮中心接到有關市區范圍內的山林搜救類警情達31宗。
除了山林搜救外,消防部門還會接到像開鎖、捅馬蜂窩等其他的大量非緊急類警情,甚至還會遭遇報假警的情況。對這些非緊急類卻要動用大量公共資源的警情,到底該由誰來買單?近日,廣州日報進行的網絡問卷調查結果顯示,74.69%的受訪者認為當事人應該承擔適當的費用。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張丹羊、秦松
統籌/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梁惠敏
數據:平均每半個月就有一宗山林搜救
今年五一假期前后,廣州消防部門24小時內先后接到兩起群眾被困山林的警情,一時間,救助被困者事件引發了不少街坊及網友的關注。記者從市119指揮中心了解到,據不完全統計,從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10日,廣州市區范圍內的山林搜救類警情數量為31宗。換而言之,在近500天內,平均每16天左右就會發生一宗山林搜救類警情。
記者梳理發現,就該類警情發生的地點來看,31宗警情分布在6個區,其中白云區較為多發,共有11宗;黃埔區6宗,天河區4宗,花都區4宗,番禺區和從化區各有3宗。
這些事主究竟因何導致自己被困山林?記者留意到,在這31宗警情中,僅有4宗是因為事主自身迷路報警求助;另有3宗是由于當事人揚言欲輕生,家人或朋友報了警;其余的幾乎均為事主在山林中出現墜落摔倒致傷、抽筋、暈厥、心絞痛等狀況。
這些事主年齡跨度較大,上至83歲老者,下至7歲小童,大多數都是中青年人,在報警時明確表示事主為老年人的警情有5宗,涉及兒童的警情僅2宗,其中一宗為小孩迷路,另一宗則是7歲大的孩子自己爬山到了山頂卻下不來。
編輯:梁霄
關鍵詞:搜救 費用 受訪者 立法 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