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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三里屯街拍套路:用明星夢套你錢財
“其實人數遠不止這些。”王穎說,公司承諾在兩年內至少提供10個廣告活動,很多人還在觀望。“即使拍照后還有培訓,對方會各種刁難讓你考核不過;即便過了,還會以沒有活動,最近檔期忙,或者客戶沒有看上你等理由拒絕。”
4月26日,記者聯系到一位當事人李華,2016年1月,她和該公司簽約,并支付24000元,一年多過去,對方并未提供過正式的廣告活動,李華表示,自己多次催促,對方才通知過兩次試拍樣片。
“兩次一共給了900元報酬,但都沒被選上。”李華提供的信息顯示,該公司四月拍攝的樣片,是為“58同城”提供職業形象女模特。
記者就此詢問“58同城”,相關負責人表示,并沒有此次廣告活動,同時也并未和A公司合作。
- 說法
業內人士
兼職模特初入行 自拍素顏照即可
一名從事多年兼職模特的業內人士表示,“兼職模特不需要簽什么協議,也不需要交什么錢。如果商家有廣告找模特,會出通告,模特自己把照片、視頻、個人資料發到對方郵箱,商家會挑選后跟模特聯系。”
模特大多有自己PPT和資料以及宣傳照片,她表示,是因為她們參加過很多的廣告拍攝,留有照片后,自己或者經紀人積攢下來做成的。第一次應聘平面模特,需要一個自我介紹的小視頻,和全方位的素顏照片,自己用手機就可以拍攝。
“當然,這種廣告片也可以拍,一般一組價格在1000元左右,不會再有別的收費。但并不代表客戶一定會選你,他們不是想看你的片子有多高大上,而是想看你這個人的形象和感覺,和他們的產品是否符合。”她最后補充道。
中國模特公社文宣毛研告訴記者,正常情況,沒有任何人會給出承諾,保證你在兩年內能接到多少活,這些都是未知的。
記者發現,該公司用于刊登照片收費的《時尚綜情》雜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網站中,沒有刊號信息。
“如果你在《時尚芭莎》這樣的,人們所認知的雜志版面上登有照片,對藝人是有影響的;但如果是連刊號都沒有的雜志,沒有廣告客戶會認可,也沒有理由收取高額費用。”毛研說。
律師
該公司相關人員涉嫌詐騙
北京京潤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表示,A公司與當事人簽訂合同,當事人在履行合同支付現金后,公司與當事人約定在《時尚綜情》雜志出版。
但《時尚綜情》雜志沒有“國內統一刊號”,非法期刊是不受政府認可的。若是非法出版物,那么雜志不能夠發行,不會廣泛地傳播,與簽訂合同所要達到的效果相差甚遠。這種情況下,該公司的行為構成民事欺詐,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合同。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說,“A公司承諾兩年內提供至少10次廣告活動,用什么來保障,怎么保障,是廣告商選取,公司只是制作方。”他認為,這是在虛假承諾,騙取當事人的信任,這種在被欺騙的情況下簽的合同是無效的,可以要求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合同無效造成的損失。
《刑法》規定,構成合同詐騙的特征之一為“釣魚式合同”,先履行小合同或者部分合同,騙取當事人信任后,繼續與其簽訂合同,以騙取更多財物。
該公司的工作人員承諾給當事人在雜志上刊登照片,當事人一次又一次地支付現金,卻沒有按照約定為當事人刊登,韓驍表示,這里說的雜志是指正規刊物,因此該公司相關人員的行為,使當事人基于錯誤認識而處置了自己的財產,其行為構成詐騙。
韓驍認為,A公司相關工作人員涉嫌詐騙,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有可能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韓驍建議,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相似情況時,要保持冷靜,簽約之前要查詢一下簽訂方相關的資質。要保持一定的反詐騙意識;而且,切忌貪便宜,對飛來橫財和好處以及特別不熟悉的人所承諾的利益要深思,要知道天上不會掉餡餅,要三思而后行。最重要的是克服不良心理,不要不切實際地做“明星夢”,要腳踏實地。
新京報記者 左燕燕 吳明敏 林斐然 實習生 阮冠達 周彎 蘆茹飛 賈潔卿
編輯:秦云
關鍵詞:三里屯街拍套路 花錢買無刊號版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