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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學三點半 孩子誰來管?四大解決方案評測
B 第二種:
第二種較為常見的方式是家長主導、學校配合。在青島等地,學校的家長委員會派出志愿者在校內組織課后服務,學校有教師和干部配合。如果某天志愿者們都沒有時間,也可以決定由第三方進行收費托管,用補貼的錢來看孩子。
利:從2013年起,青島市就已經有1100多個中小學家長委員會,幾乎占到全市學校總數的九成以上,充足的志愿者可以承擔課后服務職責。家長委員會直接參與,使托管工作在實施主體、托管師資、工作機制方面呈現了一種全新的思路和模式。
弊:但這種方式并不是適用于所有的城市,需要完善的“家長委員會”機制相配合。而有些地方如果本身并沒有構建相應機制,“臨時抱佛腳”的方法肯定不合適。
評:志愿者團隊必須要制度化、規范化,這樣才能變成課后服務的“正規軍”。應積極吸納退休教師等專業人士作為志愿者參與,同時促進學校托管課程的開發,利用學校專業資源讓學生獲得更多的教育體驗。
C 第三種:
學生反響最熱烈的是第三種,青少年校外教育場所組織方式。校外的教育場所,如少年宮等可以和學校合作一起開展服務。
利:這種方式最突出的優勢就是少年宮提供的課后服務種類更多,比如樂器、體育、舞蹈、書法、棋類等,孩子們的選擇更多,輔導也更專業。
弊:但這種方式往往也最需要充足的經費,這離不開家長、學校、社會的理解和支持。
評:放學后,孩子由學校組織,參加課外班,培養各種愛好,因為有場地,收費肯定比校外較低,也更讓家長放心。
D 第四種:
在國際上,最為常見的是第四種方式,社區組織。以社區、社區教育學院和團組織等為主體,依托學校、社區等公共文化服務場所,用招募志愿者、吸納家長義工、聘請專業人士等提供人員保障。服務經費可以通過政府財政專項撥款、社會捐贈、適當收費等多渠道收費。
利:這種方式也在本次《意見》中被兩次提到,有專家解讀,社區公益性托管機構將是“政策熱點”。
弊:不過由于目前我國的社區發展仍不完善,社區托管機構也普遍存在著魚龍混雜、良莠不齊的一面。有的逃避監管長期處于“地下狀態”;有的無從業培訓無健康證;有的衛生狀況、收費標準差強人意等。囿于學生生活經驗缺乏,缺乏自我保護意識,這些不良的托管班不時地給他們的成長帶來安全隱患。
評:各地政府在推動社區托管服務的發展中,也亟待健全完善相關的《中小學生托管機構服務及監管辦法》。將社區內的學生托管機構悉數納入到衛生、工商、教育等部門的動態管理之中,通過構建長效性的監管機制確保社區公益性托管規范、有序、健康地運作。同時根據情況,給予公益性機構政策支持和補貼,推動其發展。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是社區公益組織,也應和學生家長簽訂協議書,明確托管時間、托管內容、管理要求、收費標準、雙方權利和義務,便于權責劃分。
好了,四種方式的利與弊國策君都告訴您了,就像減負不是將負擔甩給家長,托管也不只是學校的事。政府、家庭、社區、機構缺一不可。而解決“三點半難題”,就要結合各地的實際情況進行選擇啦。
編輯:梁霄
關鍵詞:放學 三點半 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