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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保健食品市場亂象:以次充好、洗腦營銷、價格虛高
保健食品不具有治療功能
增加骨密度丸、紫福FDP口服液……陳力現在才注意到,身體一向健康的父親花盡退休積蓄,從保健食品推銷員處購買了這些不知名的產品。
“早就跟他們說保健食品不靠譜了,但是我爸還是經常去開會、拿產品,主要是因為我媽有高血壓。”她對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坦言,“大家都想著,反正吃保健食品沒有好處也沒有壞處,后來也就沒多問。”
將保健食品與藥品混同,是不少老年人購買保健食品的主要誤區之一。依照規定,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審核批準上市的保健食品,都應當擁有形如“小藍帽”的“國食健字”統一標識,以及與保健食品具有唯一對應關系的批準文號,作為消費者識別備案的正規保健食品的標志。然而,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仍有不少保健食品生產廠商在品牌和功效上打相關法律法規的“擦邊球”,圍繞“國食健字”標識做文章。部分擁有“小藍帽”的代工生產企業為了降低成本、搶占市場,將生產保健食品的產品批文授權給第三方經銷商,使得同一保健食品批準文號甚至有多個品牌產品,這讓線上和線下的保健食品市場魚龍混雜。
2013年,國家食藥監總局曾公布《關于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有關事項的公告(征求意見稿)》,其中第四條規定,不得生產、經營和進口貼牌保健食品。2016年7月,國家食藥監總局《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施行,其中第六十條指出,“同一企業不得使用同一配方注冊或者備案不同名稱的保健食品”,一個批號只能對應一種保健食品,從源頭嚴防“貼牌”現象。
此外,《辦法》提到,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主要內容不得涉及明示或者暗示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等誤導消費者的詞語,保健食品名稱不得含有人體組織器官等文字。而一些保健食品公司推銷的冬蟲夏草營養液、增加骨密度丸等,依然在包裝上標注了“抑制腫瘤”“增加骨密度”等功效,模糊了保健食品與藥品的界限。市面上不少保健食品的配方和成分還存在違規使用的情況。
廣州黃埔區的低保戶潘大媽也是保健食品的受害者之一。據央視新聞報道,由于聽信保健食品公司的宣傳,患有高血壓的她購買了明禾火牌靈芝氨基酸口服液等保健食品,服用后毫無效果,卻花光了1.6萬元的積蓄。
由于老年慢性病治療手段多、周期長、見效慢,不少老年人嫌去醫院看病麻煩,卻輕信保健食品宣傳的功效。
服用保健食品治療是否有科學依據?食品安全法規定保健食品必須在包裝上注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以區別于經過檢測證明療效的藥品。
但很多老年人對此并不了解。上海交通大學附屬第六人民醫院藥劑科主任藥師陸瑤華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回憶,自己曾遇到過高血壓患者只吃保健食品不吃藥的情況,結果患者血壓控制不住,十分危險,如果不在正確引導下服用保健食品,危害不小。
編輯:梁霄
關鍵詞:老年 保健食品 市場 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