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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預囑:生命歸途的綠燈
編者按:祭奠,是清明節的重要儀式。這個儀式背后,是關于生命終結的告別。雖然死亡一直被中國人所避諱,但每個人又都必須抵達這樣的終點。那么,究竟應該以怎樣的方式讓生命“謝幕”呢,是順其自然還是戀戀不舍?是更在意生命的長度還是更在意生命的寬度?其實,這些都可以選擇。
最近關于79歲的知名作家瓊瑤交代身后事的頭條新聞,引發了無數網友和吃瓜群眾的熱烈討論,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瓊瑤阿姨寫給兒子和兒媳的一封公開信吧。
在信中,瓊瑤明確表示到了自己不得不離開之際,希望不會因為后輩的不舍,而讓自己的軀殼被勉強留住并備受折磨。
很多網友看了以后,有的表示支持,有的表示反對。當然更多的網友是不理解這種所謂的告別或者說是愿望,很多人誤以為這是安樂死,是消極的面對人生的終點。事實上,這種告別不是安樂死,而是在生命盡頭不選擇生命支持系統,自然而“有尊嚴”地離開人世,是一種更接近自然狀態的死亡。
面對死亡需要思考
自從人類誕生之時起,生與死的探索就從來沒有間斷過,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們對它的感悟和認識也在不斷地產生變化。現代醫學技術的快速發展,讓越來越多的臨終病人被越來越復雜的人工設備滯留在死亡過程中。試想一下,當一個人走到生命盡頭,不能安詳離去,反而要忍受徒勞無益的心臟按摩、氣管插管、心臟電擊以及心內注射等驚心動魄的急救過程,對于臨終病人來說既是一種痛苦,更是一種臨終前的折磨。如何讓臨終者有尊嚴地告別人世,是整個醫學界需要深思的問題。
眾所周知,生老病死是人生中必不可少的階段,死亡是生命最終的必然歸宿,無論我們是否愿意談論它,都無法回避,與其被動地等待那一天的來臨,倒不如主動地迎接人生最后死的洗禮,笑著面對死神的接納和安排。
現實生活中,很多家庭耗費巨額錢財用呼吸機和其他生命支持系統來維持臨終病人毫無質量的植物人狀態時,病人非但沒有擺脫死亡,而且還增添了臨終前的許多痛苦。
我們需要好好地思考一下,當面對不可治愈疾病而處于生命末期的時候,選擇身體上插滿各種管子來延長自己毫無價值的生命,還是選擇自然死亡和有尊嚴地駕鶴西歸?
死亡方式可以選擇
面對死亡,可以做出選擇!通過生前預囑,預先充分表達自己的意愿,當自己的人生處在生命末期、持續的植物人狀態或不可逆轉的昏迷狀態時,選擇什么樣的醫療護理,包括是否使用生命支持系統,可以預先做出決定與選擇。
生前預囑,是指人們事先,也就是在健康或意識清楚時簽署的,說明在不可治愈的傷病末期或臨終時要或不要哪種醫療護理的指示性文件。早在1976年8月,美國加州就率先通過了“自然死亡法案(NaturalDeathAct)”,允許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統來延長不可治愈患者的臨終過程,也就是允許患者依照自己的意愿自然死亡。
我國目前還沒有就生命末期患者簽署生前預囑的立法保護。但是隨著我國老齡化的程度和速度加深加重、癌癥高發和低于國際水平的治愈和生存率,尚處于起步階段的緩和醫療和臨終關懷服務,使得每年都有上千萬生命終末期病人和他們的家人不得不承受醫療照護缺少或過度帶來的痛苦,因而我國也亟須相似的法律出臺。
我國的香港、臺灣地區也分別在2004年和2005年出臺了有關生前預囑的條例,允許患者在疾病終末期拒絕心肺復蘇術等。內地也在2013年成立了“北京生前預囑協會”,倡導生前簽署“五個愿望”,開辦“選擇與尊嚴”網站,推廣生前預囑和緩和醫療,指導所有人在健康的時候就認真考慮當疾病突然來臨,失去自主能力時,如何將自己的意愿以生前預囑形式傳達給醫療服務照護者,以便做出符合自己本人意愿的醫療決策。
生命意識應被最大限度地解放
建立在患者知情同意權和自主決定權上的、通過簽署“生前預囑”來選擇自己在生命盡頭要或不要哪種醫療照顧的方法,是文明的禮物,是現代社會、法律和倫理賦予人的基本權利。它改變了我們對于死亡的想象,改變了面對死亡時的方式,讓我們對生命有了更深層次的看法,讓我們在生命盡頭感受到愛與關懷,感受到個人意愿的被尊重。
生前預囑是自己對自己做出的自主決定,最大限度地解放了我們的生命意識。通過簽署“生前預囑”,可以選擇一種更接近自然狀態的死亡,也就是我們倡導的沒有痛苦有尊嚴的離世,無論如何這是一件非常人道的、合乎情理的事情。
但愿通過瓊瑤的一封公開信,能讓我們每一個人都能了解和認識“尊嚴死”和“生前預囑”的理念,讓生前預囑成為生命歸途的綠燈。
(作者系北京老年醫院初級研究員)
編輯:趙彥
關鍵詞:生前預囑 清明節 死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