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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擔憂的 “最后一公里”:電動多輪車事故頻發
營山管理部門的感慨:有時候執法太難
營山街頭一商場外的路邊,亂七八糟地停放著10余輛電動三、四輪車,7、8名司機圍在一輛車前打牌,另有四名司機正在討論自己車的車況等問題。司機們表示均知道醫院附近的那場車禍。其中一名司機稱,有些開車的年齡都60、70歲了,腿腳不靈活,反映也遲鈍,車輛一買來就上路行駛掙錢,怎么不出事?
為了解電動三四輪車上路載客是否合法,記者專程前往了營山縣道路運輸管理局,一名中年男性工作人員稱:“按照國家標準,營運車輛不包括兩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電動摩托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他同時還向記者提供了一份2016年5月3日,四川省交通運輸廳(川交辦便[2016]145號)回復達州市交通運輸局《關于明確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載客摩托車行政管理權限的請示》的報告。報告中明確,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載客摩托車進行行政管理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無權對載客摩托車進行查處。理由是:道路運輸管理的對象不包括摩托車,按照該國家標準,營運車輛不包括兩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電動摩托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同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是摩托車管理的審批部門,對摩托車進行管理無法律法規依據,無權對非法營運摩托車進行處罰。
在營山縣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警官張偉明向記者介紹了“2.10”事故情況,并出示了肇事車輛的檢驗報告,報告顯示肇事者楊某清所駕駛的無號牌四輪電動車,經檢驗為機動車中的載客汽車,駕駛該車需持機動車駕駛證,車輛需辦理相關牌照和購買強制險。“肇事者楊某清在外打工的兒子已向傷者賠償了2萬元后,該名傷者出具了諒解備忘錄。”張偉明稱,駕駛這些電動三、四輪車的人年齡都偏大,其開車的目的就是載客掙錢。
編輯:梁霄
關鍵詞:一公里 電動 事故 頻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