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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服軟!聲明假一賠三:曾稱賠償只按公司政策
當記者跟隨維權消費者向耐克的售后服務經理提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假一賠三”的規定時,耐克高管表示他們只能按照耐克的政策來執行。
不僅如此,他們再三欺騙中國消費者。事件發生之后,耐克公司對消費者表示已對這款鞋作出了公開召回,并且在當地工商部門做了備案,然而經過核實發現其并沒召回也未備案。
制假者違法成本太低
事實上,類似的事件不是第一次發生在耐克公司身上,早在六年前他們就因虛假宣傳被重罰。
2011年,耐克的Hyperdunk 11籃球鞋在國外宣傳以及銷售的都含有雙氣墊,可是到國內銷售的卻變成了單氣墊,而且其在國內的售價比國外高出了500多元。經過著名打假人士王海等消費者的舉報,最后北京市工商局宣布因耐克公司侵害消費者權益,對其罰款487萬元。
同樣的例子在國外,違法企業將會承受難以承擔的代價。
2014年,因為美國有消費者說喝了紅牛并沒有長出翅膀(編者注:“紅牛給你翅膀”是紅牛的經典廣告語),紅牛被判廣告欺詐,因此付出1300萬美元的代價。
2007年,強力止痛藥奧施康定制造公司和3名現任及前任高管本月10日向美國法庭承認,他們在奧施康定有高度上癮風險的問題上“誤導”公眾有罪,并同意支付6億多美元罰金。
企業的違法成本太低,而消費者的維權成本又過高,或許才是耐克屢次欺騙消費者的根本原因。
兩會期間,馬云發布公開信,暢談對于假貨的憎恨,希望打假能像酒駕一樣,寫入到刑法中,從而對于售假制假者進行嚴厲的教訓,起到殺雞儆猴的作用,進而讓整個中國的網購環境更加潔凈。
全國政協委員、國家質檢總局原副局長劉平均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明確呼吁,建議國家要加大處罰力度,提高犯罪成本,才能有效遏制不法分子的投機心理。
(北京時間綜合,資料來源:新華網、央視、中國網、中國青年網等)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耐克服軟 假一賠三 公司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