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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消費維權者挽回數百萬 底線:不許鬧講法律
理念新
最近幾年,王積英幫助群眾消費維權名聲在外,報紙上有字、廣播里有聲、電視中有影、網上有點評。北京、廣西、陜西、河南、河北、山東,內蒙古、遼寧等地不少消費者通過各種渠道聯系王積英,尋求幫助。王積英義務為他們提供了一百多次法律幫助。在很多消費維權過程中,王積英都是通過微信、手機通話、短信、郵箱等方式了解案情,幫助消費者寫材料,找出問題,教他們如何收集證據,并提供法律依據,指導消費者自己上陣維權。
河南消費者陳媛媛在一家美容院美體時,吃了店家賣的減肥食品后,出現嚴重不良反應。陳媛媛找到店家討說法,店家強勢,拒不退貨。陳媛媛通過互聯網聯系到王積英,請求幫助。王積英通過電話了解案情后,用微信、郵箱指導她維權,并為她寫材料,提供法律依據和科學依據。3個多月后,陳媛媛終于把減肥食品退了,挽回損失1800多元。
河北和內蒙古的兩名大學生因陷入校園貸陷阱,被學校勒令回家。兩名大學生的家長一籌莫展,通過他人介紹找到王積英。王積英為他們提供法律幫助,先是解決孩子上學的問題,后又找到媒體揭露校園貸涉嫌詐騙問題。采取一系列措施后,既讓學校收回不讓孩子上學的決定,又促使學校報案,公安機關介入。一場由校園貸引發的學生停學問題得到圓滿解決。
當人們津津樂道、大談特談消費維權的經驗和成果時,王積英卻一反常理,提出一個消費維權的全新理念。對于這個理念,王積英引用了《孫子兵法》中的一句話,“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他說,這才是消費維權的真諦。也就是說:再好的維權都不如不發生維權。因為,維權就要產生成本,人力、財力,耗時、耗物、耗神。殺敵一千,自損八百。倒不如明白消費、理智消費,預防為主、防范在先。
王積英宣傳“明白消費,理性維權”的消費維權理念,先后在報紙上發表了《一名維權監督員對“潛規則”有話要說》《春節消費警示與維權全攻略》《一名義務維權監督員的諫言》等數萬字的文章。他說:讓消費者在消費前掌握維權知識,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不上當,才是真理。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讓消費者明白消費,理智消費,理性維權,不發生被侵權,才是消費維權的真諦。
幾十年的消費維權經歷,王積英感慨萬千。盲目消費,違法經營,消費者和經營者構成了消費維權的一對冤家。都說消費易,是上帝;維權難,似孫子。然而,在王積英看來,不少消費維權糾紛都是盲目消費自釀苦果、誘導銷售自作自受。不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以來,商家經營者誠信銷售、守法經營、誠實守信的消費環境越來越好,消費維權難的問題正在破解。消費者只要有確鑿的證據和法律依據,消費維權已不再難,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已得到切實保障。
“合情、合理、合法、和諧”是王積英的消費維權理念,是他為群眾消費維權百戰百勝的“法寶”。
編輯:梁霄
關鍵詞:義務 消費 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