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堅持司法為民,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司法需求
保護民生權益。各級法院審結一審民事案件622.8萬件,其中涉及消費、教育、醫療、住房、就業等案件72.2萬件。探索家事審判改革,審結婚姻家庭等案件173.3萬件。湖南、寧夏等地法院與婦聯加強聯動,浙江省溫州市等地法院針對家庭暴力頒發人身安全保護令,保護婦女兒童人身安全。推廣河南等地法院維護農民工權益經驗,審結拖欠農民工工資等涉農案件30萬件。推廣河南、安徽、湖北法院涉軍維權“鄂豫皖模式”,切實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
保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從嚴懲治污染環境犯罪,審結污染環境、破壞資源等犯罪案件1.9萬件,同比上升18.8%。發布審理環境侵權案件司法解釋和審理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案件實施辦法,各級法院審結涉環保民事案件7.8萬件,著力服務保障綠色發展。江蘇等地法院試行“勞役代償”、“異地補植”等責任承擔方式,增強環境資源案件審判效果。加強環境公益訴訟工作,福建法院審結新環保法施行后首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聯合相關部門,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各級法院審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10349件。妥善審理食品買賣、餐飲服務等民事案件,嚴格追究違法生產經營者責任,最大限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加強行政審判和國家賠償工作。認真貫徹新修改的行政訴訟法,解決“民告官難”問題,各級法院受理一審行政案件24.1萬件,審結19.9萬件,同比分別上升59.2%和51.8%。依法審理征地、拆遷等案件,回應群眾關切,支持、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山西、重慶、貴州、甘肅等地法院積極探索跨行政區域管轄行政案件,保障公正審判。出臺加強刑事冤錯案件國家賠償工作的意見。各級法院審結國家賠償案件5439件,決定賠償金額2.4億元。
保護港澳臺同胞和歸僑僑眷合法權益。審結涉港澳臺、涉僑案件1.7萬件,辦理送達文書、調查取證、罪贓移交等司法互助案件1.1萬件,出臺認可執行臺灣地區民事判決和仲裁裁決的規定,切實維護香港、澳門、臺灣同胞和歸僑僑眷合法權益。
讓司法更加貼近人民群眾。推廣安徽“合肥經驗”,加快訴訟服務大廳、訴訟服務網、12368訴訟服務熱線“三位一體”的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為當事人提供線上線下、方便快捷的訴訟服務。推行網上立案、巡回立案,加強人民法庭工作,內蒙古、云南、西藏、新疆等地法院到邊遠、高寒地區開展巡回審判,打通司法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進一步推廣陜西省富縣“群眾說事、法官說法”工作經驗,積極參與基層治理。加強司法救助,為當事人減免訴訟費2.6億元。推廣四川“眉山經驗”,堅持調解先行,完善訴調對接,支持相關組織開展醫療衛生、交通事故、保險理賠等專業調解。各級法院以調解方式處理案件498.1萬件。加強繁簡分流,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小額訴訟程序、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減輕群眾訴累。聯合相關部門制定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保障律師閱卷、辯護等權利。建立律師服務平臺,完善網上立案、查詢等功能,方便律師參與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