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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法律法規實施:上海要求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
人民網北京2月28日電 公共文化設施免費、優惠開放;電影不得虛報票房、誤導觀眾;最高法日前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庭審錄音錄像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明確,人民法院開庭審判案件,應當對庭審活動進行全程錄音錄像;郵件時限將大提速,普通包裹將按址投遞;長途客運3月起乘客購票需帶身份證;北京廣場舞擾民或受治安處罰……3月1日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規將影響我們的生活。
公共文化設施免費、優惠開放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法律明確公共文化設施應當根據其功能、特點,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公眾免費或者優惠開放。國家鼓勵和支持發揮科技在公共文化服務中的作用,推動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和傳播技術,提高公眾的科學素養和公共文化服務水平。
電影不得虛報票房、誤導觀眾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電影產業促進法,該法將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我國文化立法領域的一次突破,也是文化體制改革的一座里程碑,對于促進電影產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具有劃時代的重大意義。
法律明確電影發行企業、電影院等應當如實統計電影銷售收入,提供真實準確的統計數據,不得采取制造虛假交易、虛報瞞報銷售收入等不正當手段,欺騙、誤導觀眾,擾亂電影市場秩序。
法院庭審應全程同步錄音錄像
最高法日前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庭審錄音錄像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明確,人民法院開庭審判案件,應當對庭審活動進行全程錄音錄像。
《規定》指出,庭審錄音錄像應當自宣布開庭時開始,至閉庭時結束。除休庭、公開庭審中的不公開舉證質證活動、不宜錄制的調解活動外,庭審錄音錄像不得人為中斷。負責錄音錄像的人員應當對錄音錄像的起止時間、有無中斷等情況進行記錄并附卷。人民法院應當采取疊加同步錄制時間或者其他措施保證庭審錄音錄像的真實和完整。
《規定》明確,因設備故障或技術原因導致錄音錄像不真實、不完整的,負責錄音錄像的人員應當作出書面說明,經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審核簽字后附卷。人民法院應當使用專門設備在線或離線存儲、備份庭審錄音錄像。因設備故障等原因導致不符合技術標準的錄音錄像,應當一并存儲。
《規定》已于2017年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08次會議通過,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編輯:梁霄
關鍵詞:法律 上海 公共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