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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被城管暫扣引爭議:城管該怎么管?
11月25日~26日,如果在成都市天府新區華陽街道打開摩拜單車App,會發現有上百個代表單車位置的小紅點“擠”在窄窄的華文巷里。
華文巷是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華陽街道辦事處城市管理辦公室的所在地。經過了兩天的搬運,包括摩拜、一步、永安等在內的約200輛共享單車被城管執法隊員以“占用城市道路開展經營活動”為由暫時扣押,整齊地碼放在城管辦的院子里。
26日下午,手機屏幕上密集的小紅點終于四散開來。在3家共享單車公司分別與華陽街道城管大隊溝通,并出示了單車所有權證明、公司運營手續及其他證明后,被扣押的單車終于回到了街頭。
不過,這次暫扣事件暴露出城市管理短板,以及由此引發的如何規范單車運營管理的爭論,并未畫上句號。
城管該怎么管共享單車
11月16日前后,在很多城市風行的共享單車進駐成都,摩拜、一步、永安3個品牌的共享單車幾乎同時出現在成都街頭。一夜之間,成都市城區的很多地方出現了紅、黃、藍3種顏色的共享單車。
與成都市原本已有的公共自行車不同,這些單車如雨后春筍般出現,但卻“沒人管”。“公共自行車需要站點停放,并在一定程度上享受政府補貼,所以在投放之初就需要跟政府有密切溝通。” 西南交通大學教授畢凌嵐說,“而共享單車更多的是在一夜之間突然爆發,部分地區的街道辦事處并不知情。”
這些“沒人管”的單車很快進入城管的管理視野。短短一周之內,共享單車就因“亂停放、侵占盲道被大量舉報”,華陽城管因此對部分單車采取暫扣措施。據當地媒體報道,這次暫扣行動動用了整個華陽城管辦近三分之一的人力。
針對此次事件,有網友評論,這些單車“生于共享,死于城管”。
華陽街道城管辦表示,此次扣押是因為共享單車違反了《成都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三項“禁止占用城市道路開展經營活動”的規定。
對此,四川英濟律師事務所陳逢逢律師表示,共享單車作為綠色出行帶來的社會效益值得肯定,但是運營共享單車的單位必須依法規范管理和有序運營,在城市內部投放單車的行為應依法報批,且不得侵占盲道、機動車道等。所以,“如果共享單車未經城市管理部門批準,華陽城管暫扣共享單車是合法行為”。
但是對于共享單車是否屬于經營活動的問題,在法律界依然存在爭議。北京一名要求匿名的律師認為,經營活動在此處應指直接的買賣行為,華陽城管依據該條款進行單車暫扣屬于“打擦邊球,有點牽強”。
成都市城管委相關人士隨后糾正了華陽街道城管辦的說法。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成都市城管委的相關人士表示,“我們基層的執法人員依據的法律法規錯了”。
成都市城管委相關人士表示,對共享單車亂停亂放等問題的處理應依據《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自行車等其他非機動車,“禁止在車站、軌道交通站點等交通集散地,以及醫院、學校、商場、步行街等人員流動密集場所周邊區域非停車道路上停放”。
11月27日,成都市政府秘書長、市政府新聞發言人張正紅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作出回應稱,對于共享單車侵占盲道、機動車道等不規范停放問題,“既不能簡單說‘NO’,也不能熟視無睹放任不管。市委、市政府已要求城管、交管等相關部門抓緊研究如何規范管理和有序運營,切實保障市民的合法權益、保護企業的正當利益,推動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對于剛剛發生的單車管理爭議,11月28日,成都市政府第134次常務會議進行了研究。會議強調,對待包括共享單車在內的新模式、新業態,要強化法治意識,遵循市場規律,盡快研究出臺共享單車管理標準與規范。
編輯:梁霄
關鍵詞:單車 共享 城管 管理 搬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