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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藥品新目錄新在哪:數量增加一成五 側重新藥抗癌藥
45個擬談判藥品,適當降價后納入目錄
在2535種藥品之外,新版目錄還提到45種擬談判藥品,引起各方關注。
陳金甫解釋說,部分專利、獨家藥品屬于臨床必需,療效確切,但是價格較為昂貴。如果按照現有市場價格納入藥品目錄,可能給基金帶來一定風險,因此要對這些藥品探索建立談判準入機制,通過談判、適當降價后,再將符合條件的藥品正式列入藥品目錄。
此次目錄評審中,經過咨詢專家評審、遴選專家投票等程序,確定了45種擬談判的藥品。這些藥品中近一半為腫瘤靶向藥物,涵蓋了白血病、肺癌、胃癌、結直腸癌等常見腫瘤,其他為心腦血管疾病、罕見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用藥。“下一步我們將在確認相關企業是否具有談判意向后,向社會公布擬談判藥品名單并按相關程序組織談判,將達成一致的品種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在更好地保障參保人員臨床用藥需求的同時保證基金平穩運行。”陳金甫說。
新版藥品目錄何時執行?據了解,醫保藥品目錄分為甲目錄、乙目錄。甲目錄的藥品費用按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在全國所有統籌地區都保證支付;乙目錄的藥品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經濟水平和用藥習慣等進行適當調整,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由各統籌地區確定。按照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各省(區、市)可以按規定對國家醫保藥品目錄中的乙類藥品部分進行適當調整,并發布本省(區、市)的醫保藥品目錄。這意味著,在國家的新版醫保藥品目錄公布后,各地還將確定本地目錄。陳金甫說:“我們要求此項工作應于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各省(區、市)藥品目錄發布后,各統籌地區應在1個月內開始執行新版藥品目錄。”
陳金甫透露,本次目錄發布后,人社部將著手研究完善醫保用藥管理辦法,建立常態化、動態化的醫保用藥準入機制,做好目錄準入、支付標準、使用管理等環節的有機銜接,逐步實現醫保用藥的全流程管理,使保障范圍與臨床用藥實際、醫藥技術進步相適應,形成目錄的正常調整機制。
據了解,此次藥品目錄調整歷時半年多,建立了評審基礎數據庫,共整理藥品注冊信息16.5萬條、中西藥品種劑型1.7萬個;組織咨詢專家評審,從4200余名專家中產生了包括6名院士在內共381名咨詢專家;最后由全國25個省份的3522名遴選專家同時以電子投票的方式對備選藥品名單進行了投票遴選,根據遴選得票率的高低,確定目錄品種。
編輯:梁霄
關鍵詞:醫保 藥品 目錄 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