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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如何避免人為破壞?
近日,一則“憑漏洞5秒解鎖共享單車”的消息受到關注。其實,這只是共享單車遭到不文明現象的一種。現實中,共享單車快速發展中還遇到刷新漆、損壞二維碼等“花”式破壞。據不完全統計,共享單車被損壞數量或超1萬輛。
共享單車遭破壞?治安跟進不就得了!沒那么簡單:其一,破壞公共設施被抓,輕則有行政處罰,重則有刑法介入,但共享單車不是公共設施,所有權明確,沒有報案就沒有立案,更不可能處罰;其二,運營商可以選擇報案,但共享單車價值低,要構成盜竊罪等不夠標準,報案不一定是最佳選擇;其三,人為破壞的原因極其復雜,單車使用者不一定就是破壞者,“活捉”責任人無異于大海撈針,要做到精確打擊,規制成本太大了。
如果治理層面都頗感為難,那么寄望于對單車的愛惜使用,則基本上更無可能。雖然行為最后都表現為破壞,但心理誘因可以說千奇百怪:有黑車覺得單車搶生意,也有人就是純粹看不慣,有的人可能是圖個樂,還有人就是拿它撒氣。舉例說,上海有個人連把三輛摩拜扔進黃浦江,當事人的理由是覺得車里有芯片,不安全;廣州有扔車進珠江的例子,理由是喝酒之后圖個好玩;還有人想把單車占為己有,竟然在座位上放針……凡此種種,要規制更無從下手。
對此,“素質論”是常用總結,但素質太抽象,沒有抓住實質問題。關鍵在哪里?共享單車的模式問題。雖然名曰“共享”,但它確切來說是租賃經濟,特點是使用者和所有者分離。來區分幾種情況:1.如果你就是車主,你很難對愛車拳打腳踢;2.假如你坐一輛專車,司機作為車主盯住你,你恐怕難起破壞之心;3.但如果你僅僅在租賃和使用一輛單車,車主完全沒有在盯你,你有什么理由要特別愛惜它?可見,共享單車產權和責任分離的狀態,導致了很多人對它不懷好意。
既然如此,對癥下藥就是了,藥方就是在研發和設計上多下功夫。摩拜的例子有代表性,要把產品設計成“防止所有意外情況”,二維碼特別設計,你就刮不花;輪胎實心,你就無法扎帶;極簡化設計,你一個零件都拆不下;車子極其笨重,你想拿去賣都搬不走。再說價值性,一代摩拜單車的成本到了6000元,你敢破壞這樣的車子夠不夠立案標準,當然夠!上海就有判例,某市民覺得摩拜“高大上”就搬回家,結果被判了三個月。
同樣,共享單車還存在違規駕駛和停放的問題,很多人覺得停哪就停哪,想沖紅燈就沖紅燈,原因太清楚不過——不必為這些行為負責嘛!因此,解決違停和駕駛的問題,也需要針對性施策,大體原則是要把責任明確給租賃人。怎么明確?關鍵還是在平臺這里,通過設計信用分規則、舉報機制等,記錄租賃人的信用狀況,對不守規則的人給予懲戒。如此,抓住單車研發、規則設計這個主體框架,單車破壞率將有效縮減。
由上觀之,單車破壞行為至少涉及三個層面:在使用層面上,多數人不夠精細化;在治理層面上,具有較大規制成本;在設計層面上,給了破壞者可乘之機。因此,需要三位一體來應對亂象:在使用問題上,把責任明確給使用人,引導使用規范化;在治理問題上,對一些代表性破壞行為報案,以儆效尤;更重要的是在研發和設計上發力,把潛在問題消滅于無形之中。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單車 共享 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