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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額人情消費成農村惡俗 告別人情債啥辦法靠譜?
制圖 高岳
娶媳婦、嫁女兒、老年人去世、蓋房子、賣房喬遷、店鋪開業、考大學、參軍、生孩子、孩子滿十歲、成年人三十六歲等,都是農民辦酒席的名目。
在我國農村的部分地區,人情風俗異化,項目劇增,禮金暴漲,部分農民舉債送人情影響生產生活,“良俗走向惡俗”。
近日發布的2017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的若干意見》提出,加強農村移風易俗工作,引導群眾抵制婚喪嫁娶大操大辦、人情債等陳規陋習。
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的專家認為,對于農村中存在的婚喪嫁娶大操大辦、人情債等陳規陋習,一方面可以通過鄉規民約或者村規民約進行引導;另一方面通過立法禁止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大操大辦,帶動農村移風易俗。
編輯:梁霄
關鍵詞:高額 人情 消費 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