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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守風險底線 促進平穩發展
在“十三五”開局之年,防范經濟金融風險被放在重要位置上,尤其體現在堅持底線思維、預防為主,統籌應對去過剩產能、去商品房庫存和去債務杠桿過程中的財政金融風險,以可控方式和節奏主動釋放風險。
2016年,部分城市房價上漲較快,金融市場中跨市場、跨機構、加杠桿的短期炒作較多,此外美聯儲加息對全球資本流向和匯率走向產生較大影響,金融風險有所抬頭。
防范化解金融風險,關鍵之一在于調節好市場流動性。因此,貨幣政策要保持穩健,一方面要防止總需求出現短期過快下滑;另一方面,也要避免過度放水,推升債務和杠桿水平,固化結構扭曲。2016年,我國經濟運行出現積極變化,經濟增長和物價漲幅總體較為穩定,雖然外匯占款繼續下降,但降準等具有較強的信號意義,受到的制約較多。因此,央行更多地使用公開市場操作和中期借貸便利(MLF)等提供流動性,保持了流動性合理適度和利率水平的基本穩定。
可以預見,隨著各種貨幣政策工具的不斷創新、組合與頻繁使用,我國在調節市場短期流動性、緩解關鍵時點流動性緊張以及應對貨幣市場利率波動方面的能力將越來越強。
我國債務率問題備受關注,當前總體債務水平和總杠桿率并不高,債務風險總體可控。地方政府債務規范管理持續推進,但個別地方的債務風險不容忽視;企業債務方面,非金融企業部門債務率偏高,給企業和金融部門帶來一定的風險。
2016年,我國繼續積極構建和完善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健全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控制度體系。我國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合理擴大財政支出規模,將赤字率提高到3%,用于彌補減稅降費帶來的減收和保障重點支出需要。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1.18萬億元,比上年增加5800億元,支持地方穩增長、補短板。
根據新預算法和國務院有關文件,我國不斷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的限額管理、預算管理等各項管理工作。2016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通過實施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控,提高地方政府動態監測、實時預警的能力,推進風險防控工作科學化、精細化,確保債權人和債務人合法權益,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近年來,在企業債務方面,企業債務規模增長過快,債務負擔不斷加重。在國際經濟環境更趨復雜、我國經濟下行壓力仍然較大的背景下,一些企業經營困難加劇,一定程度上導致債務風險上升,并存在沿債務鏈、擔保鏈和產業鏈蔓延的風險隱患。
在此情況下,企業去杠桿成為防風險的重要工作。2016年10月,國務院發布《關于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意見》及其附件《關于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全面部署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通過標本兼治、綜合施策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
新的一年,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形勢依然嚴峻復雜、任務依然艱巨繁重,要繼續著力防范化解各類風險,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創造良好環境,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曾金華 陳果靜)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風險 債務 底線 地方政府 企業